关于印发《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中心、股室:
现将《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18日
关于印发《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汲取洪洞县交通运输系统部分党员干部严重违法违纪破坏营商环境案件教训,进一步优化全县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吕交政法发〔2024〕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交通运输系统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为重点,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着力纠治损害我县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作风和责任问题,积极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为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营造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奋力谱写中阳县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总体协调。
组长:王志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冯爱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王宝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建中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王冬冬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靳彦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淑钧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刘恒玮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
斛洋海行政执法队一分队队长
张小干行政执法队二分队队长
刘彦明行政执法队三分队队长
王生行政执法队四分队队长
张锁珍行政执法队五分队队长
靳平则行政执法队六分队队长
冯鹏南大井超限检测站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中丹同志兼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 、整治时间
自2024年2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基本结束。
四、整治内容
(一)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效率低下方面的4种行为。
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拒不执行或曲解歪解、变通执行上
级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
2.搞形式主义,作风漂浮、无所作为、虚于应付,做表面文
章,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
3.对企业和群众申办事项相互推诿,政出多门,使企业和群
众无所适从的行为;
4.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企业、群众申办事项;索取奇葩证明
和重复提供材料。
(二)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胡乱作为方面的5种行为。
1.故意刁难群众,不收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
2.勾结“黄牛”、“黑中介”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委托给“黄牛”、“黑中介”进行服务或者自己充当“黄牛”、 “黑中介”,利用政府公信力谋取不正当利益;
3.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刁难检查对象,借 机谋取私利,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接受检查对象吃请和礼品、
礼金、有价证券等;
4.利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和罚款标准,借机 牟利,擅自设立收费和罚款项目、扩大收费和罚款范围,违反财
政票据管理规定,对收费、罚款事项不开具正式票据;
5.违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任务和指标,强行要求购买指定
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强迫企业出赞助、搞捐赠、入协会。
(三)纪律涣散、冷硬横推、态度恶劣方面的5种行为。
1.缺乏工作热情和动力,慵懒散漫、人浮于事,在其位不谋
其政、在其职不尽其责的行为;
2.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
务,导致企业和群众徒劳奔波;
3.不认真接待、处理群众诉求,引起群众上访和引发群体性
事件;
4.对抵制或举报其滥用职权的企业和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5.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重点工作任务、优化营商环境、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不力。
五、方法步骤
1.安排部署,宣传动员(2月20 日至3月10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做好思想发动、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等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精神,学习党内法律法规,以省纪委印发的《关于洪洞县交通运输系统部分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破坏营商环境案件的通报》(晋纪通〔2024〕1 号)为载体,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对照专项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工作要求,推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
周密筹划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滚动电子屏、 户外电子屏、宣传标语等公共媒介对整治工作开展宣传,鼓励群
众积极反应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2.自查自纠, 整改完善(3月11日至5月10日)
各相关中心、股室要对照整治内容,围绕“人、权、事、制度”四个关键,全面自查、逐一分析,并报局办公室汇总,建立问题清单(附件1)。 同时畅通举报渠道,深入摸排线索,充分利用来电、来信、来访等投诉举报途径,接受群众监督。各中心、股室负责人为自查自纠第一责任人。
局班子要在各中心、股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投诉举报情况,追根溯源,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精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通过查处案件、规范行政行为、健全完善制度等方式,逐步整改到位。
3.总结提升,持续巩固(5月11日至5月31 日 )
局班子要总结提炼专项整治有效措施和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抓总治本的政策措施,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 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发生,推动优
化营商环境工作常态化开展。
专项整治工作视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以洪洞县交通运输系统部分党员干部严重违法违纪破坏营商环境案件为反面教材,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干部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责任人具体办的工作机制,切实把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扎实有效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见实效”。
(二)聚焦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要聚焦整治重点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切实提高问题整改落实的执行力,做到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切实推动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三)严格工作纪律,及时总结汇报。各相关中心、股室要及时总结提炼利企惠企典型经验,推介先进经验,通报负面典型,推动形成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