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执法队:
现将《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护乘客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做好“十一”国庆期间运营保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依法监管、确保稳定”的原则,通过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强力打击一批“顶风作案”的非法营运车辆、引导一批符合条件的车辆和人员加入网约车平台,切实改善我县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环境,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稳定,促进其健康、协调发展。
二、重点任务
1.严厉整顿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办理《网线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人。
2.通过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我县客车发车场、中兴广场、学校等客流密集场所周边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强力打击一批“顶风作案”的非法营运车辆、引导一批符合条件的车辆和人员加入网约车平台、查处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出租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3.严厉查处出租汽车异地跨区域驻点营运的经营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县局决定成立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统一指挥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王志宏
副组长:冯爱明
成员:斛洋海 刘恒玮 高 峰
任 鹏 王 璐 高如意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协调推进专项行动,督促城市客运稽查队加大打击力度,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四、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9月20日开始,到2022年10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宣传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组,动员部署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及乘坐非法营运出租车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上述车辆;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查清本辖区范围内非法营运出租车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活动时间、地点、规律等信息,为专项行动做好准备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和群众举报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6日至10月25日)。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我县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选取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活动,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严格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我县出租汽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建立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防止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活动领导组,主要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执法人员调配等工作。城市客运稽查队要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专项行动高效开展。各对应股室、企业要按照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坚持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乱罚款、乱扣车和随意降低处罚标准、私自放车等行为发生,对确定为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的车辆,一律按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对“黑车”司机和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干扰国家机关正常秩序的坚决依法处理。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要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各职能股、室、队要主动担当,认真负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和举报非法运营车辆和巡游出租汽车违规运营线索,协助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举报电话:0358-5022597
联络人:刘恒玮
认真落实对举报电话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强化对市民投诉的受理工作。加大对违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处罚力度,提升投诉受理质量,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提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的意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附件:
1.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联络信息表
2.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报表
附件1
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联络信息表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负责人 | ||||
联络人 |
附件2 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处罚金额合计(元) | 备注 |
1 | 出动执法人员数(人次) | |||
2 | 出动执法车辆数(车次) | |||
3 | 检查车辆数(辆) | |||
4 | 查获车辆数合计(辆) | |||
其中:(1)不合规巡游出租汽车(辆) | ||||
(2)不合规网约车(辆) | ||||
(3)其他(具体情况可填写在备注栏中) | ||||
5 | 处罚网约车平台公司(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