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活动平台企业、各活动商户:
现将《2023年中阳县商贸电子消费券和家电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局
2023年3月25日
2023年中阳县商贸电子消费券和家电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促进消费回暖,提振消费信心,拉动社会消费稳定增长,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促进服务业复苏若干措施的通知》(吕政办发电〔2022〕1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中阳县商贸电子消费券和家电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原则,采用“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户让利”组合方式,依托电子消费券、消费补贴等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加快消费市场潜力释放,促进消费回暖。
二、活动主题
“晋情消费 • 乐购中阳”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12月30日。结合活动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资金投入
活动投入财政资金650万元,重点围绕商超百货、餐饮住宿、家居家电、汽车油品、汽车销售等领域开展促消费活动。活动期间,如有省、市级支持资金到位,将同步安排使用。
(一)汽车消费补贴。投入200万元,对个人消费者在我县购买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非营运皮卡,不含二手车)的进行分档补贴。
(二)电子消费券。投入300万元,惠及零售百货、餐饮住宿、汽车油品等领域。
(三)家电消费补贴券。投入150万元,惠及家电、数码等领域。
五、活动范围
(一)发放范围
电子消费券面向中阳县常住人口及在中阳县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在中阳县的人群即可。
汽车消费补贴面向活动期间在全县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商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非营运皮卡,不含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
家电消费补贴券面向户口登记信息居住地在我县的城乡居民。
使用范围
电子消费券:全县范围内依法经营的在库限额以上及年内拟达限餐饮住宿、商超百货、汽车油品等零售实体商家。
汽车消费补贴:全县范围内依法经营的在库限额以上及年内拟达限汽车销售企业。
家电消费补贴券:全县范围内依法经营的在库限额以上及年内拟达限家电、数码零售企业。
(三)报名方式
已入库的限额以上实体商家可通过县工信(商务)局报名参加活动。
拟达限商家需经县统计局审核入库资格后,推送至县工信(商务)局,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纳入活动商户。
县工信(商务)局将会同县统计局分批次动态更新活动商户名单。
六、资金使用管理
(一)投放平台
电子消费券投放、家电消费补贴券发放平台拟由中国银联山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银联”)承办,按照投放计划分批次在“云闪付APP”面向全体在县人员投放电子消费券,审核发放家电消费补贴券;汽车消费补贴审核发放拟由中国建设银行中阳支行(以下简称“中阳建行”)承办,按照活动要求审核发放汽车消费补贴。拟由县政府授权县工信(商务)局与合作平台方“山西银联”、“中阳建行”签订合作协议,不再履行政府采购流程。
资金拨付
县财政将促消费活动预算资金下达县工信(商务)局。县工信(商务)局根据活动开展进度申请使用资金,分批次拨付至“山西银联”、“中阳建行”活动平台专户滚动使用。
(三)资金结算
资金结算以活动期间实际被使用核销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
平台方“山西银联”、“中阳建行”无需向消费补贴券出资方开具发票。
电子消费券投放平台方(山西银联)应及时向出资方提供核销数据,包括消费券投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商家数、向商家成功划转资金的佐证材料等资料。
汽车消费补贴审核发放平台方(中阳建行)应及时向出资方提供购车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向购车人成功划转资金的佐证材料等资料。
家电消费补贴券发放平台方应及时向出资方提供核补信息,包括购买人姓名、手机号、送货地址和消费券核补量、订单金额、核销商家及向商家成功划转资金的佐证材料等资料。
县工信(商务)局对上述资料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备案,予以结算。
七、活动内容
(一)电子消费券投放
1、券种设置
电子消费券。共设置4种,消费券面额分别为20元、40元、80元、100元,消费者分别消费80元、200元、300元、500元时可触发电子消费券的使用。单笔消费限使用1张消费券。
每满80减20元 | 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票券 | |
每满200减40元 | 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票券 | |
每满300减80元 | 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票券 | |
每满500减100元 | 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票券 |
2、投放安排
每周五上午9:00发放,票券有效期7天,到下周四23:00失效。
3、领取方式
在“云闪付APP”首页设置活动专区入口,进入“中阳县政府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活动页面,实名登录后可在每轮规定时间内抢券。领取的消费券可在“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收,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内消费使用。申领攻略可在活动页面查看。
4、核销商家
通过审核参加本次活动的我县商超百货、餐饮住宿、汽车油品等实体商家。
使用规则
(1)消费券将根据活动情况灵活调整券种设置、投放节奏和投放额度。
(2)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以核销票券。消费者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成功申领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
(3)实体商家应主动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消费者应主动索票。
6、风控措施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和财政资金安全使用,电子消费券仅限“被扫支付”方式核销。消费者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由商户收银员扫码完成消费券核销和支付。
7、其他措施
活动商户应通过店内宣传、收银引导等方式配合消费券活动实施。鼓励活动商户自主开展消费券配套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服务和折扣,带动消费者到店后形成二次消费,积极扩大活动效果。
(二)汽车消费补贴发放
1、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在我县范围内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汽车销售商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非营运皮卡,不含二手车)的,以购车发票金额为准分档享受政府补贴。
对购买燃油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分四档补贴:
5万元以下 | 补贴2000元/辆 |
5万元(含)—10万元(不含) | 补贴3500元/辆 |
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 | 补贴4500元/辆 |
20 万元(含)以上 | 补贴6500元/辆 |
(2)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分四档补贴:
5万元以下 | 补贴3500元/辆 |
5万元(含)—10万元(不含) | 补贴5000元/辆 |
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 | 补贴6000元/辆 |
20万元(含)以上 | 补贴8000元/辆 |
(3)对个人消费者于2023年内将本人名下旧机动车交由我县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报废,并再次购买新车的,可在以上奖补基础上再补贴1500元/辆。
2、补贴安排
汽车消费补贴的车辆数以消费者提交申请和审核发放的先后顺序为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补贴活动随即停止。活动期间,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可适当对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规则进行调整。
3、申领方式
购车人从“建行生活APP”活动平台APP设置的首页专区入口进入中阳县“晋情消费•乐购中阳”汽车消费补贴申领活动页面,实名登记后,进行申领。
申领补贴需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车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金购车收据或刷卡POS小票、分期贷款合同、车辆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购车人与车辆合影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将本人名下旧机动车进行回收报废的购车人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上述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售车企业公章,售车企业、县工信(商务)局档案各留存一份)
购车人提交的申领资料经平台后台审核通过后,由合作平台方将汽车消费补贴资金打入购车人本人银行账户。
4、活动商家
通过审核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
5、补贴规则
(1)汽车消费补贴是在购车人享受了汽车经销商折扣让利基础上,财政资金给予购车人的进一步补贴,补贴资金将直接核补给购车人。汽车经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
(2)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将根据统计局提供的限额以上企业入退库情况以及申请审核情况进行调整。
(3)不得与省、市级汽车消费补贴重复申领。
(三)家电消费补贴券发放
1、补贴标准
家电消费补贴券共设置4种,补贴券面值分别为100元、300元、600元、800元,消费者分别消费500元、1500元、3000元、5000元时可触发数字补贴券的使用。
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限申领1张补贴券,单笔消费限使用1张补贴券,活动商户不得将单次消费交易分单操作。
2、补贴安排
申领成功的补贴券仅限当天使用,未使用的将于当日24时失效。补贴数量以消费者向平台提交申请先后顺序为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活动随即停止。活动期间,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可适当对活动规则进行调整。
3、申领方式
活动期间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在参加活动商家消费时申领补贴券。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中阳县政府消费券”-“家电消费补贴券”活动页面,进入消费者入口填写姓名并提交报名申请。活动商户进入商户入口,按照消费者选定商品的付款金额派发对应补贴券。
活动商户
报名并通过审核参加本次活动的家电、数码零售企业,活动商家名单可在“云闪付APP”-“中阳县政府消费券”-“家电消费补贴券”活动商户须知及名单中查询。
5、使用规则
(1)补贴券仅限“被扫支付”方式核销。消费者领券成功后,可在支付时出示活动平台生成的“付款码”,由商户收银员扫码完成补贴券核销和支付。
(2)消费者在活动商户购买一件或多件家电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的,可使用相应券种的补贴券进行抵扣。
(3)活动商户需在确认消费者户口登记信息居住地址为中阳县XX乡(镇)XX村(居)委,且已选定商品后,方可发放对应补贴券。
(4)消费者使用补贴券付款后,活动商户于当天登录“山西消费补贴”小程序如实填写对应的订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券使用确认书、发票、云闪付消费记录、商品信息等。(上述申领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销售企业公章,家电企业、县工信(商务)局档案各留存一份)
(5)活动商户要及时、准确、真实地逐笔填报消费信息,如填报信息未通过平台审核,所涉补贴券资金将由商户自行承担,平台不予结算相应补贴券资金。
(6)活动期间,活动平台根据补贴券使用明细,定期给活动商户结算补贴券补贴费用。
八、宣传推广
活动期间,通过线上+线下多维度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各界对政府消费补贴券发放工作的知晓度,提高居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为促消费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集中宣传
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回应消费者关注,宣传介绍促消费活动相关内容。
(二)新闻媒体宣传
利用中阳县融媒体中心主流媒体平台,以及视频号等多家自媒体、融媒体、新媒体全网推广,对政策进行高频率大范围报道宣传。
(三)活动平台宣传
发放平台通过企业公众号不定时推送活动内容以及发放政策。活动期间,平台统一设计制作、配发标识,制作海报、展架等宣传物料,在各参与活动商家布放。做好活动商户收银培训,优化使用环境。
(四)其他方式宣传
1、LED 电子屏宣传。通过在商业地标、重点商圈、交通枢纽等城市电子屏高频次滚动播放政府消费补贴券宣传图文。
2、小视频推广。根据活动宣传主题编写拍摄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脚本,通过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播放宣传。
3、微信朋友圈宣传推广。组织机关单位、活动商户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介进行活动内容转发推广。
九、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促消费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本次商贸电子消费券和家电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
组 长:王小红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福平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高奇平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任欣荣县财政局局长
王永平县审计局局长
张瑞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建县税务局局长
王彦丹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建亮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明明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高小琴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 军中国人民银行中阳县支行行长
张建国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席 鹏 山西银联受理市场部总经理
胡 廷 山西银联吕梁业务部业务经理
樊旭琴 中国建设银行中阳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福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明明同志兼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室、商务股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订活动方案,综合协调本次促消费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进展,做好活动各项服务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工信(商务)局统筹协调本次促消费活动。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共同参与,做好发放活动的宣传推广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活动所需资金的筹措、预算下达、绩效评价。
县审计局负责活动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参与活动商家的商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变相加价等行为,负责及时处理各类因商品质量以及价格争议等原因引发的投诉事件。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活动期间消费者购买发票等信息。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参与活动的限上单位名单、统计数据,会同县工信(商务)局对报名参加活动的拟达限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县公安局负责对倒卖、套现、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助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县人行负责协调银联及建行资料审核和补贴结算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的媒体宣传推广,领取链接的设置。
银联负责对“云闪付APP”的使用进行解释,建行负责对“建行生活APP”的使用进行解释,会同县工信(商务)局做好组织专题培训、商户和消费者导引、宣传推广、客服响应及活动须知问答、申领使用流程、核补流程、宣传物料投放等工作。
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传推广。要充分调动县内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进行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参与活动的商家要通过张贴活动海报、公众号推广等方式广泛发布消费补贴券申领使用方式、商品服务和优惠信息,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吸引广大消费者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形成良好的舆论氛。
(二)扩大活动效果。县工信(商务)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辖区内参与活动企业在政府消费补贴之外围绕主题开展“迎春有礼、绿色有情、暑期有行、金秋有惠”消费季系列活动,采取以旧换新、赠送礼品、打折让利优惠形式,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优惠的商品和服务,切实让商家和消费者获利,扩大消费补贴券活动效果。
(三)加强部门协作。县工信(商务)局要积极与统计、市场、公安等部门对接协作,做好促消费活动期间商户动态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督促企业诚信经营,规范使用消费券和消费补贴。
(四)加强过程监督。促消费活动开展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体现普惠、普适原则,对违规操作的自然人、法人、商户、三方平台等,将会同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五)严守安全底线。活动期间,要督促活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提前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应急方案和各项制度,活动场所要加强安全检查,事先进行消防、疏散、救援等应急演练,严防火灾、踩踏、食品安全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