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暖e镇领导组办发〔2025〕1号
关于转发《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项目关于
支持健全物流配送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快递物流企业:
现将山西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制定的《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项目关于支持健全物流配送体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申报。
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6月26日
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项目
关于支持健全物流配送体系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晋商建〔2022〕58号)和《关于发展乡村e镇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晋商建〔2022〕3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中阳县暖泉镇乡村e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健全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提升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通过引导支持,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2.统筹规划,重点突破。优先支持统仓共配、自动化分拣、数字化建设等关键环节。
3.公开透明,绩效导向。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补助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第二章 补助对象与支持方向
第三条 补助对象
1.在中阳县注册,积极参与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项目物流体系建设,为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项目提供物流信息平台开发和仓储配送服务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
第四条 补助范围
自2024年1月1日之后,新建或改造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补助内容包括: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分选仓建设改造、环境优化等)和设备购置与升级 (包括自动化分拣设备、冷链仓储设施、新能源配送车辆等)。
注:基础设施建设不包含道路硬化、厨房后勤及办公设施等。
第三章 补助标准与方式
第五条 补助标准
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70万元。
注:项目投资情况,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合法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
第六条 补助方式
1.资金来源:乡村e镇省级专项支持资金。
2.以奖代补:企业投资,市场化运营,财政资金补助,对积极参与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项目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的企业给予补助。
3.验收完成后一次性补助。
第四章 申报与审批流程
第七条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阳县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财务制度健全规范;
2.依法在本县纳税,从事快递经营业务及相关专业配套服务;
3.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4.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运营管理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县域物流配送中心运营管理,积极性高、专业能力强、快递服务网络健全;
5.当年信用记录无失信行为。
6.项目符合乡村e镇总体规划及物流体系布局。
(二)优选条件
1.企业持续安全运营3年以上,且近两年年均物流配送业务量≥50万件。
2.拥有≥500㎡的自主产权或长期租赁(≥5年)场地,场地需符合消防、安全等规范(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消防验收文件)。
3.已建成覆盖乡镇100%、行政村≥80%的配送网络(需提交服务网点清单及合作协议)。
4.具备专业分拣团队(≥10人)、配送车辆(≥5辆)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如物流追踪平台)。
第八条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
建设内容(明确新建/改造面积、设备清单、技术参数等);
投资预算(分项列明资金用途,附合同或报价单);
预期效益(量化提升配送效率、覆盖村数、就业带动等指标);
运营计划(含后期维护、人员培训方案)。
2.资质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合作方资质文件;
近两年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
3.场地及设备证明
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剩余租期≥5年);
设备购置清单及采购意向协议(如自动化分拣线、冷链设备等)。
4.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承诺材料真实性、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按期完成;
同意接受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
第九条审批程序
1.资格初审(5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对缺失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2.实地核查(初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
组成专家组,对申报企业场地、现有设施、运营能力等进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报告。
3.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后15个工作日内)
召开项目评审会,重点评估项目可行性、投资合理性、预期效益等,按评分排名确定拟补助项目(企业)名单。
4.公示与批准
拟补助名单在县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复。
第五章 验收与拨付
第十条 验收标准
1.项目完成度
基础设施改造、设备购置安装等需100%完成申报书建设内容与投资评估报告一致;关键设备(如自动化分拣线、冷链设施等)需提供采购合同、发票及验收合格证明。
2.运营指标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正式投入运营,且实现以下目标:
分拣效率≥5000件/小时(根据设备技术参数核定);
乡镇快递覆盖率维持100%,行政村覆盖率≥80%(需提供最新网点清单及配送记录);
新能源配送车辆占比≥30%(如有申报车辆补助)。
3.系统验证
信息化管理系统(如物流追踪平台)需实现快递单号全程可追溯,并与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电商平台数据对接(提供系统截图及功能说明)。
第十一条 验收程序
1.企业申请
项目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企业向山西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以下材料:
项目竣工报告(含建设前后对比照片、设备调试记录);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资金使用专项报告或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运营数据(如分拣效率测试报告、覆盖村清单、车辆行驶日志等)。
2.联合验收
山西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报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组成验收组开展现场验收,流程包括:
(1)实地核查设施设备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
(2)抽检物流系统数据真实性;
(3)访谈从业人员(分拣员、配送员等)核实运营情况。
3.验收结论
验收组出具《项目验收意见书》,明确“通过”“限期整改”或“不通过”结论;对需整改的项目,企业应在30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4.公示与批准
验收通过的项目名单在县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复。
注:资金用途受限,仅可用于偿还项目贷款、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与物流配送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二条 资金拨付
1.拨付条件
(1)通过验收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补助标准拨付资金。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拨付:
验收未通过且整改后仍不达标;
发现虚报投资额;
项目未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
2.拨付流程
山西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在收到领导组办公室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 资金监管
1.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监督。
2.对虚报、冒领等行为追回资金并依法追责,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并纳入信用黑名单。
第十四条 绩效评价
1.项目运营满1年后,开展绩效评价,重点考核配送时效、成本降低、农产品上行量等指标。
2.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政策支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方案由山西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试行期1年,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
第十七条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物流补助项目申报书》(模板)
2.《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健全物流配送体系补助项目验收标准》
3.《资金使用承诺书》
山西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
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物流补助项目申报书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 |||
申报单位 (盖章)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项目名称 |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及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及联系电话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合作社 □其他 | ||
是否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是 □否 | ||
近三年 信用记录 | □无失信 □存在失信(需说明) | ||
项目 概况 | |||
项目类型(可多选) | 1.□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建/提升改造 2.□设备购置(分拣/冷链/新能源车辆等) |
二、建设内容(简要描述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功能):
三、实施地点(具体填写)
四、建设周期: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五、总投资额(万元):______ 其中: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六、项目投资明细(单位:万元)
支出 类别 | 金额 | 用途说明 | 证明材料 (发票/合同编号/打款凭证) |
基础设施 建设 | |||
设备购置 | |||
其他 | |||
合计 |
七、预期效益
1.服务覆盖范围:行政村______个,服务人口______万人。 2.物流时效提升:县域内配送时间缩短至______小时。
3.快递成本:上行元/单,下行元/单。
4.数据互联:□已对接全国平台 □计划对接(需附协议或方案)。
真实性申报承诺
本单位承诺:
1.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无虚假信息;
2.项目符合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总体规划及物流体系布局要求;
3.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及绩效评价,如违规愿退回补助资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
(单位公章)
附件清单(请打√并提供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4.项目实施方案(含预算、进度计划)
5.投资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
6.其他(请注明):_________
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山西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县电商中心各留存一份;
2.申报材料需胶装成册,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2:
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
健全物流配送体系补助项目验收标准
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项目健全物流配送体系验收标准需达到《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山西省乡村e镇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晋商建函〔2022〕376号)文件《山西省乡村e镇验收评分指标体系》中关于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的指标要求(详见文件)。
附件3:
资金使用承诺书
一、本单位就申报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物流补助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郑重承诺如下:
1、资金用途合规性。严格按照《中阳县暖泉乡村e镇项目关于支持健全物流配送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将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偿还项目贷款、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与物流配送直接相关的支出,不挪作他用,不虚报、冒领、截留或套取补助资金。
2、项目管理责任。确保项目真实实施,按时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主动接受县电商中心、山西乐村淘中阳分公司及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和绩效评价;如项目调整或终止,立即书面报批。
3、财务规范。建立项目专项资金台账,保留完整票据、合同及支付凭证;配合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财务资料。
4、违约责任。如存在以下情形,自愿退回全部补助资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或骗取补助;
未按申报用途使用资金;
项目验收不合格且整改未达标;
其他违反补助政策的行为。
二、承诺声明:
本单位已充分了解政策要求,承诺履行上述义务。若违反承诺,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