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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06-10 15:05 来源:中阳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阳县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迅速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最大度地减少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努力降低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非处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系统思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工作原则

1、处置突发事件,应坚持明确责任、信息共享、维稳定的原则,依法、快速、高效、稳妥处置。

2、处置突发事件,应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机构应按照自身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

3、处置突发事件应保守国家秘密,对于涉及机密以上(含机密)的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处置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局、市场局、公安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民政、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局、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人行、县银保监分局中阳监管乡镇人民政府等组成必要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可指定其他部门(单位)参。各成员单位指定12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事宜。

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县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确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政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分析、研究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应急措施;指挥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政府实施应急措施,并商请司法机关予以配合;决定重大应急处置措施和新闻报道的有关事项;负责协调当地人民银行、吕梁银监分局中阳县监管组在处置工作中的信息沟通与互动;负责处置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推动全县网信系统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推进信息网络领域诈骗问题隐患整治,并协助做好宣传教育、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

2.县信访局:做好非法集资参与群众上访接待工作,了解上访人诉求,做好上访人解释安抚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3.人民检察院:依法及时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

4.法院: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

5.县公安局:参与指导、协调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查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保障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6.县行政审批局:严格落实非金融类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的注册登记管理,严把金融市场准入关。

7.县市场局加强对非法集资广告的日常监测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广告;依法加强对非法集资企业的监管;依照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对非法集资的企业予以处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示。

8.县财政局:对可能引发的非法集资问题进行风险监控、排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化解工作,负责及时划拨专项经费,保障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各项工作依序进行。

9.人行中阳支行及相关金融机构:负责协调、配合打击非法集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制定处置工作方案。

10.各镇()政府:负责在处置本行政区域非法集资突发事件中发挥主要作用,保持当地社会稳定;及时启动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确定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人员,明确职责,制订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并调动部署有关力量,保障事发单位正常经营,维护社会治安,防止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按规定组织、实施被取缔的非法集资机构资产的清理、清退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

其他成员单位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风险管控、排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根据其发案范围、涉案人数、金额和影响程度等,分为4级:一般非法集资突发事件(Ⅳ级)、较大非法集资突发事件(Ⅲ级)、重大非法集资突发事件(Ⅱ级)、特别重大非法集资突发事件(Ⅰ级)。当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分级指标有所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应按相对较高一级对待。当非法集资突发事件随时间推移升级后,按升级后级别的程序处置。

1.一般非法集资突发事件(Ⅳ级):指因非法集资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乡镇、街道,且参与非法集资人数超过100人、非法集资金额超过300万元,有可能引发影响全县经济社会稳定的非法集资突发事件。

2.较大非法集资突发事件(Ⅲ级):指因非法集资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县(市),且参与非法集资人数超过200人、非法集资金额超过500万元,有可能引发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非法集资突发事件。

3.重大非法集资突发事件(Ⅱ级):指因非法集资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市,且参与非法集资人数超过1000人、非法集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有可能引发影响全省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非法集资突发事件。

4.特别重大非法集资突发事件(Ⅰ级):指因非法集资涉及两个以上省市区,且参与非法集资人数超过10000人、非法集资金额超过1亿元,有可能引发影响全国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非法集资突发事件。

(二)应级响应行动

若发生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印发中阳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三)信息报告和处理

最先获悉发生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部门和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内容应客观真实,式规范。

1.报告内容: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所涉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发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金额和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社会稳定情况;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的应对措施;其他与事件相关的内容。

2.报告程序。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各有关单位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启动本单位相应应急处置预案,并2小时内向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报告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应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

3.应急处置。

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并提请启动本预案,积极配合制订处置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并根据需要派出应急工作组到事发地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 信息发布。

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消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县处非领导小组会同县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1. 应急结束。

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工作结束后,由县处非工作领小组作出决定,由县政府应急办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善后处置

县处非办应对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提出修订完善监管法规、监管措施、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的相关建议。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事发行政部门(单位)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处置工作中所有通信和信息传递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确保文电高效、迅速、准确、畅通运转,不得延误

二)安全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队伍保障

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工作人员。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直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加强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和社会公众应对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和水平。

(二)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工作中玩忽职守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监督检查

县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八、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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