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发〔2022〕66号
关于印发《中阳县财政局值班工作制度》
(修订版)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阳县委办公室、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办发【2021】52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原制定的中阳县财政局值班工作制度予以修订,现印发各股室,请遵照执行:
本单位值班要按办公室编排的值班表进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到岗并认真做好当班值班记录,不得擅自离岗、漏岗、脱岗,不得在未做好工作衔接的情况下交接班。
二、值班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由雇员、临聘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等顶岗替班。值班电话应为固定座机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任何人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至手机。
三、本局领导干部带班值班,要将三级值班带班要求(带班领导日常要在岗带班,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要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员要全年24小时坚守岗位)落实到位,知责负责,严守阵地。
四、值班人员要知悉带班领导及联系方式,并掌握单位主要领导去向及联系方式,确保遇到重要紧急情况能够第一时间请示报告。
五、值班人员应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如遇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的马上处理并事后汇报带班领导,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请示带班领导,特殊紧急情况可请示主要领导,随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六、值班期间收到上级来电、来文要认真对待,及时沟通掌握工作要求和处理时限。一般工作及时按程序处理,特殊工作请示带班领导后处理,对于有时限要求的工作或特急来电、来文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七、值班人员要做好本单位所属办公室的安全巡察工作,发现门窗未及时关闭,常明灯、常流水等一般情况要及时通知股室负责人,发现失火、被盗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第一时间报告主要领导。
八、值班期间如遇来访办事人员要认真询问做好登记并热情接待,能处理的要及时予以答复或解决,不能处理的要告知来访办事人员具体的工作日时间和承办股室。
九、值班期间如遇临时有事请假情况,当天请假的需报带班领导同意,及时听取领导意见做好调班工作;提前一天请假的,正常履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提前调整人员,不得耽误正常值班。
十、值班期间如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处置的将追究当班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阳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