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枝柯镇人民政府 > 乡镇文件

枝政发【2022】27号枝柯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季护林防火工作的应急预案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02-17 10:53 来源:中阳县枝柯镇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和市、县会议精神,为扎扎实实地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真正做到抓早、抓细、抓狠,坚持严字当头,措施落实,做到思想到位、部署到位、宣传到位、检查到位,确保全镇无一例人为火情出现,特制定本工作预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组和工作机构

我镇属于多林区,护林防火路线长、任务重,为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

1、领导组(10人)

  挥:   

副总指挥:

    员:张旭东杨艳文邢松楠

王志刚高少博

原志斌   党国定   武建康

2、工作机构(43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

任:朱建强

员:包括各村支书、主任和43名护林员;

3、扑火专业队(378人)

林业站2人,护林员43人,铁锹50把,专用车两辆。

另全镇8个村委及各企业成立每组2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

4、医疗救护队(12人)

镇卫生院12人,医用车一辆。

5、联络组(6人)

镇派出所6人,警车一辆,镇政府全面负责,联络有关事宜,传示命令。

二、明确工作职责

1、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护林防火方案、预案、责任书的制定和实施,防火队伍人员的组织落实,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协调全镇护林防火工作。

2、各村委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配合护林员搞好巡山记录、发现隐患要彻底消除,并组建20名队员的护林防火突击队,林场组建50名的护林防火突击队,并进行森林火灾技能的专项培训。

3、按照“六清”工作要求完成各项任务,严格村干部包山头、坟墓、地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要确定村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1)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森林火灾和偷砍滥伐案件。

(2)要摸清痴、呆、傻人员底子,进行登记造册,积极做好监护工作和外来人员的监管工作。

4、森林防火期一定要储备必要的防火器材。各村委、企业要按照20人的队伍进行储备(铁扫帚、铁锹、灭火器和消防服装等);林场要按照50人的队伍进行储备(风力灭火机、灭火弾、灭火水枪、铁锹、斧、锯、消防服装以及对讲机、 GPS和防火专用车等)。

5、各村委要建立健全护林防火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火源管理。在森林防火特险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重点地段死守硬看制度。                                                             

6、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林区实行戒严禁火,派专人巡山巡查,在林区入口等重点地段和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哨卡,对进入林区的车辆、行人要严格检查,严禁火源进山。

7、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森林火灾和偷砍滥伐案件。

8、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任何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村擅自签订协议,造成林地毁坏的,要从严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

9凡因宣传教育不力、描施不落实或渎职失职造成林木林地损失的,要视情节轻重,按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发现火警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和镇护林防火领导组,镇政府接到报警后,由首先接知的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投入扑救工作,同时应立即通知扑火专业队进入备战状态,听后调遣。

组织扑火和发示命令的行政领导,应尽快进入火场,了解掌握情况。在决策时,应有扑火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和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参加,以利准确、及时不贻误战机,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接到扑火命令应立即组织人员带上扑火工具,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扑救,不得动员老人、儿童、病残者、孕妇参加。

扑救森林火灾时,应主动听从镇护林防火领导组的指挥和调遣。

对火势较大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应设前线扑火领导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1、镇护林防火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

2、精通森林防火灭火的专业技术人员。

3、参加扑火队伍最多的企业、村委领导。

4、根据实际情况,应参加的人员。

前线扑火指挥部,除组织好扑救工作外,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发布和通报火势情况、扑火情况、人员需要等情况。

组织扑救和发示命令的行政领导,应首先考虑疏散距火场最近或附近受威胁的居民和可能移动的贵重物资、财产。

火灾扑灭后,由林权所属单位,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待镇护林防火领导组验收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四、火灾扑灭的其它事项

1、由领导组负责协助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公安、检察机关参加,查明起火原因,并对肇事单位或个人做出处理。

2、在村与村交界处的山林发生火情时,涉界双方要互通情报,协同组织扑救。要按照“防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谁先发现谁先扑打,就近组织扑打。对因相互推诿而错失扑火良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林业部门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自然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按森林法规视情节予以处理。

中阳县枝柯镇人民政府

202221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