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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政发〔2024〕34号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4-03-01 18:15 来源:下枣林乡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下政发〔202434

下枣林乡“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整治各类“散乱污”企业,巩固我乡生态环境整治成果,促进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从23月底,开展为期2个月的“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散乱污”企业

1、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行业准入(或规范)条件、不符合先进生产设备和先进生产工艺的“散乱污”企业。

2、对无证无照,土地、发改、环保、安监、市场、电力等手续不全,乱搭乱建,利用废旧场地建设和违规经营的“散乱污”企业,依法清理取缔。

3、对不符合布局规划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关停、后治理、再入住”的原则进行整治。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清理取缔。

4、依法清理取缔违法用地、违规出租场所、违法建设的“散乱污”企业。

5、对无环保治污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环保不达标、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依法清理取缔。

6、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小化工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散乱污”企业,依法清理取缔。

7、对存在环保设施不到位、环保管理粗放、不具备达标排放条件的“散乱污”企业,依法清理取缔。

(二)小作坊、加

1、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检査各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持有有效证件,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已经出租、出借、凃改、转让相关许可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督促具备条件未办理证照的作坊办理相关证照,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一律依法取缔。

2、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者所使用的生产设备设施、卫生条件是符合相兴要求,是否建立原料、销售台账,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使用过期、回收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霉烂变质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辅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制假售假行为。

3、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黑作坊、黑窝点一经发现坚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律移交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惩违法犯罪,重点打击行业“潜规则”和共性问题。

(三)废品收购站

1、对无证无照开展回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予以査处取缔。

2、严禁接受或转运存放医疗废弃物经发现一律坚决依

法取缔。对违反有关规定收购煤气罐、电线电缆、发动机、电路板等涉及污染环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3、规范废品收购行为。对存在超范围经营、回收来路不明的废旧物品、环境卫生不达标、收购销售记录不完善等行为一律停业整顿,限期3天进行整改。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吊销营业执照。

二、方法步骤

(一)摸底排查。各片长下乡干部、村两委干部对本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摸底排查,由统一填报《“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清单》,并报至乡规划建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随时检查。

(ニ)清理取缔。对列入“散乱污”清单的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标准完成取缔。建立联合监督执法机制,确保顺利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任务。对暴力抗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三)规范整理。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要对有关资料做好收集整理,包括取缔前后对比照片、断水断电证明、营业执照吊销证明、取缔验收报告等,并建立取缔管理台账,统一交至乡规划建设办,以备核查之用。在3月中旬到3月底,全力配合县政府对我“散乱污”取缔情况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务必使专项整治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周志宏任组长,武装部长郭鹏举为副组长,各片长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散乱污”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协调。各站所和分管负责同志要精诚合作,齐心协力,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形成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自查自纠。责成纪委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査、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一线进行跟踪检查,发现各区工作人员、下乡干部和村干部,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方法不恰当,出现排查不力、漏报瞒报现象,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中阳县下枣林乡人民政府

2024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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