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下枣林乡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基层站所:
根据吕梁市建筑安全专班《关于印发<全市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阳县建筑安全专班《关于印发<中阳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乡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全县城乡建筑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将《下枣林乡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阳县下枣林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5日
下枣林乡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职工澡堂发生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 1 1。16 "永聚煤业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吕梁市建筑安全专班《关于印发<全市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阳县建筑安全专班《关于印发<中阳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辖区、行业领域内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二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 1日。
三、整治范围
全乡城乡建设领域各类房屋,重点为经营性自建房、在建工地、学校、医院、剧院、场馆、车站、景区、宾馆、商场、福利养老机构、工矿商贸、危化品企业、易地扶贫安置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各类房屋建筑。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成立全乡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周志宏政府乡长
副组长:宋振中乡党委副书记
王东平政府副乡长
成员为各村、各基层站所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乡办公室,与乡建筑安全专班合并办公,承担统筹协调落实工作。
五、职责分工
各村、各基层站所负责辖区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六、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1月30日前)。城乡建设领域各产权、使用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工作,确保排查质量,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问题隐患。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3 1日)。对辖区内建筑产权、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联合督查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对自查自纠阶段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现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查重处。
七、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取得实效。
开展全乡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强力举措,是深化全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力抓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安排,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整治目标任务。
(二) 严格执法监督,依法从严查处。
在建项目存在消防安全的,一律责令停工,依法处置;未入住的既有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先查封再整治;人员聚集场所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先停业再整改;严格控制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的审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审批;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 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机制。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查办贯穿工作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