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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政发〔2022〕18号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01-20 10:40 来源:下枣林乡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下枣林乡2021-2022年冬春生活救助

实施方案

各村委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求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318号)、《中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2022年冬春生活救助的实施方案》(中应急发[2022]5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安排好我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解决好困难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过节防止脱贫户致贫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冬春救助资金使用范围

冬春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因遭受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雪灾、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解决其冬令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难,不得用于与自然灾害无关的救助和节日慰问等。冬令救助时段为当年12月至下年2月,春荒救助时段为下年35月。

三、救助资金的使用对象及确定原则、参考标准

1、救助对象范围: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要重建或维修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因灾农作物绝收或减产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因灾家庭成员死亡失踪、致伤致残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因灾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因灾造成经济作物严重损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其它因灾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2确定原则: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成员死亡失踪、致伤致残,家庭财产严重损失,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国庆期间住房受损人员救助要结合农房修缮和生活用品补助等因素综合考量,不得多次重复救助。

3、救助参考标准

灾害应急救助资金:主要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一般不超过15天。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主要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按照死亡人员每人1万元的标准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慰金。

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另外还有1斤粮食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最长不超过90天。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一般不超过30天。

四、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

在摸清底数、核实灾情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一)受灾户提出申请。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需要解决的困难等。对老年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等特殊受灾困难群众,本人办理申请手续困难的无近亲属在身边且不愿由他人代写申请的,可以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委员会提名并经民主评议后确定为救助对象

(二)村级民主评议。由支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或人员聚集地显要位置至少公示七天。公示期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拟救助对象名单报乡政府审核。审核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受灾户救助申请书、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公示资料、近景和远景公示图片,最终上报的救助名单等。近景公示图片要看清公示内容,远景公示图片要有围观群众。

(三)乡政府审核。接到村委会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后,乡政府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完成审核工作。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救助范围和对象,并在审核无误后将需救助户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217日至113日,为排查摸底、受灾户申请、确定救助对象阶段。村委要深入受灾农户家中,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建立以村为单位、名册到户的《中阳县20212022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台账》(各村委已于10月份上报),填报《中阳县20212022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各村要对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再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需救助对象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表格形式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第二阶段:2022113日至16日,为县级审查复核和确定救助款分配方案阶段。县应急管理局对乡政府上报的需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复核,确定最终的救助对象后。各村委根据受灾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制定本级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据所能分配到的救助资金数额并参照救助标准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开会研究具体救助金额。

第三阶段:2022117日至2022130日为救助实施阶段。我乡冬春救助采用现金救助方式发放。救助款发放前应在村务公开栏或人员聚集地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救助资金将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并注明“冬春救助”标记,我乡救助款发放承办金融机构为县信用联社。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阶段。各村要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完毕以后,将相关会议记录、发放台账报乡政府备案。各村委在救助实施完毕后,要做好救助资料的归档、汇总工作,对冬春救助工作绩效进行总结评估,并将相关资料报乡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冬春生活救助款发放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当做对困难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任务加以落实。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开展工作,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回应舆论监督和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等。严禁将县外人员、财政供养人员、死亡人员、家庭收入明显不受灾情影响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对违反救灾款物使用相关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三)做好档案留存与上报。村委要完整保存能够反映灾情管理的基础资料,特别是救助款发放过程的下拨文件、会议记录、分配方案、救助申请、账目凭证、公示图片等,建立完整的发放档案,做到救助全程留痕,确保款物发放账目清楚、资料完整、手续齐全。

联系人:薛泽平

中阳县下枣林乡人民政府

20221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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