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武家庄镇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制度规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创新“一个平台、一支队伍、一管到底”体制,下沉执法重心,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常态化,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执法、执法为民,着力构建权责明晰、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资源共享、权威高效、执法合法、包容审慎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一体运行机制,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健全规范作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走向深入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障,推动乡镇作为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二、案卷评查制度内容
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等案卷进行评查。
1.评查内容包括:处罚主体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是否有因果关系;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等规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案卷内容是否完整,装订是否整洁。案卷评查的形式分为整体评查、随机抽查两种。
2.执法案卷的评查每年一次,案件评查人员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评查小组。案卷评查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案件评查标准由县司法局制定。
3.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员应当对评查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进行记载,对每一案卷的评查结果应作出评查结论,提出工作建议。案卷评查完结后,评查人员应将评查结论汇总后书面通知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收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议的,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案卷质量的措施。
4.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错案的,应当建议依照规定实施错案责任追究。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视具体情况,提出对有关执法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上述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自2025年3月20日起重新修订,有效期5年。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武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