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家庄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各基层站所、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根据市安委办《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吕安办发〔2024〕10号)和县安委办《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安委办发〔2024〕10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武家庄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
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压紧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排查重点是小诊所、小商店、小餐饮、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排查重点是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重点是饭店、卫生院、学校、养老照料中心等场所。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组长:杨智锋(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乔国威(副镇长、联系塔上、刘家庄片区)
成员:刘艳军(党委副书记、联系上庄、福禄峪片区)
白有亮(人大主席、联系武家庄片区)
陈伟(纪委书记)
张力丹(组宣员、联系刘家圪垛片区)
刘永平(副镇长、联系郝家圪塔、张家庄片区)
王福海(副科级领导干部、联系石口头、枣坪片区)
王强云(武装部长)
乔军军(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崔红梅(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康晓雄(派出所所长)
曹鹏飞(驻镇安监站、路管站负责人)
张艳辉(驻镇国土所负责人)
武小虎(驻镇市场所负责人)
刘小伟(驻镇环保大队承办人)
王伟(供电所所长)
李强(中心校校长)
蔡小文(信用社主任)
高艳明(武家庄卫生院院长)
王艳军(张家庄卫生院院长)
李莹莹(综合办公室主任)
郭建廷(林业站站长、水管站、农技站负责人)
刘云珍(畜牧站站长)
韩玉鉴(中煤荣欣负责人)
刘拓(中石油煤层气负责人)
李雷(引黄工程负责人)
刘吉元(宝源洗煤负责人)
消防工作所成员、各片下乡干部、各村支书
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领导,成立由消防工作所、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安监站、派出所、文化站、民政所、卫生院等相关基层站所参加的整治行动协调小组,了解掌握并阶段通报各片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整治行动有关工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一)政府工作职责。
武家庄镇人民政府是武家庄镇内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部署、推进本地区的整治行动,组织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定期督导、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对重大安全事项组织开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进行约谈、提示。
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负责统筹“四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督促、指导综合执法队伍、已建成的消防工作所和基层网格员开展集中排查和宣传提示,及时劝阻、制止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组织镇镇、村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二)相关站所工作职责。
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系统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分工负责开展整治。其中,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医院等的整治;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小商店和小餐饮的整治;文化站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的整治;民政所负责养老院的整治;安监站负责监管企业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范围以外的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山西省消防安全九种规模小场所界定标准》的“九小场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工作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运用安委会、消安委两个平台,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多通报、多发提示函、多督导"等措施,指导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并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工作,以符合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重点落实整治行动要求。
(三)单位(场所)主体责任。
各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做到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对多产权、多经营主体的,要明确各自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共用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等加强集中统一管理,明确责任到人。
四、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用电行为。
1.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
4.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五)其他突出问题隐患。
1.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3.电缆井、管道井、楼板缝隙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各村、各站所可以结合本镇“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发布四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四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镇消防工作所向各村委,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安监站、派出所、文化站、民政所、卫生院等相关基层站所提供县消防救援大队制作的《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和《吕梁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手册》,适时开展安全监管人员消防安全集中培训;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基层力量以及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镇镇人民政府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检查的每一个场所都要登记在册,并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起手腕,用足用好行政、法律、经济、舆论、信用监管等综合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高层建筑等四类重,占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8日前)。结合实际细化本行业、本系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20日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已建成的镇镇消防工作所全部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31日前)。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各村、各站所工作开展情况、大整治行动统计表分别于2月18日、3月13日,工作总结于3月29日前报送镇消防
工作所。镇消防工作所将适时对各村、各站所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推动将大整治行动纳入2024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武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