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政发〔2023〕34号
关于成立宁乡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村)、各站所: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扎实做好宁乡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吕政发〔2023〕6号)和《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中政发〔2023〕8号)的要求,现将我镇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武 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艳光(副镇长)
成 员:游得强(镇党委副书记)
张中安(镇人大主席)
陈 剑(镇纪委书记)
韩 玮(镇组织委员)
刘苗苗(镇党委委员)
王艳明(镇武装部长)
梁永丰(副镇长)
张振华(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延宁州(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高翠平(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长)
朱桂平(宁乡派出所所长)
任永胜(新城派出所所长)
武永平(市场局宁乡所所长)
武小虎(市场局城镇所所长)
各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居(村)委主任
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镇长担任双组长,刘艳光副镇长为副组长。领导组根据日常分工,负责协调县直各有关部门,为经济普查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需要协调配合的其他事项,调配合适的人员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配合完成经济普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刘艳光副镇长兼任。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好全镇的经济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村(居)委要设立普查工作组,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本区域内普查工作,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选配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宁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