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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政发〔2026〕93号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6-08-31 11:34 来源:中阳县金罗镇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金政〔2026〕93

中阳县金罗镇企业及沿街经营主体

环境卫生秩门前六责任制实施方案

村(社区)各站所、各企业

《中阳县金罗镇企业及沿街经营主体环境卫生秩门前六责任制实施方案》已2026723日金罗镇党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阳县金罗镇人民政

2026724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金罗镇企业及沿街经营主体

环境卫生秩门前六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整治我镇国、省、县、乡四级道路沿线环境卫生乱象,规范沿线企业、经营户生产经营秩序,根治道路周边脏乱差、扬尘污染、占道经营、车辆带泥上路、物料抛洒等突出问题,构全域覆盖、责任到人、常态管护、长效运的道路环境治理体系,持续优化镇村人居环境,提升道路通行品质。结合我镇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以道路沿线环境提质、市容秩序规范、设施功能完好为核心,压实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环境卫生主体责任,细化包保区域、明确管护标准、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全面消除道路沿线环境隐患,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的道路沿线环境,助力全镇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高质量提升。

二、包保责任主体

全镇国、省、县、乡道路沿线所有生产经营及市场主体,全覆盖无遗漏,具体包含:焦化厂、洗煤厂、储煤厂、煤矿、钢厂、运输企业、加油站、加气站、汽车加水摊点、养殖场、沿街商铺、饭店等所有临街、临路经营生产单位。

各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设施管护、市容秩序、扬尘治理等全部工作。

三、包保责任区域界定

所有责任主体对包保区域实全域包干、无缝衔,具体范围包括:

一)企业(经营户)内部厂区、经营场地全域;

二)企业(经营户)门口及门前临街硬化区域;

三)企业出入口至国、省、县、乡主道路连接路段全域;

四)责任区域内配套的人行道、绿化带、盆栽、树木、雨水箅子、路灯杆、公交站牌、道路附属设施及周边空地。

(五)工矿企业厂区外围及周边相邻区域,包括厂界围墙外延一定范围的空地、边沟、边坡等。

四、核心包保工作内容及标准

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包卫生清扫、包设施管护、包绿化养护、包秩序规范、包扬尘管控、包常态保六项包保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一)包卫生清扫

1.厂区内部、出入口、厂区至主路连接路段每日定时清扫、巡回保洁,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裸露垃圾、无堆积杂物、无废土废渣、无枯枝落叶、无污水淤积、无油污残留,垃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填埋垃圾。

2.沿街商铺、饭店、加水摊点等经营性主体,及时清理门前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废弃杂物,保持经营区域及门前路面干净,杜绝垃圾外溢、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

3.煤矿、洗煤厂、储煤厂、焦化厂、钢厂、运输企业等工矿企业,重点清理厂区出入口、运输通道积煤、积尘、废渣,做到无堆积、无扬尘、无遗留物料。

4.养殖场严格做好厂区及周边道路环境卫生清理,及时清理养殖废弃物、杂物,杜绝污水外排、粪便堆积、异味扰民,保持周边道路干净整洁。

5.工矿企业须同步清理厂区外围及周边区域的积存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在厂界外堆放物料、废渣或倾倒废弃物,确保厂区外围区域无卫生死角。

(二)包设施管护

1.所有经营主体厂区门口、出入口至主路连接路段必须保持路面硬化完好,出现破损、裂缝、坑洼、起砂、塌陷等问题,须第一时间维修整改,杜绝裸露泥土、路面破损和脏乱等

2.责任区内人行道保持平整完好、干净畅通,无杂物堆放、无占道损毁、无积水淤泥,地砖、路沿石破损及时修补更换。

3.严格管护责任区内雨水箅子排水设施,定期清理箅子内淤泥、落叶、杂物,确保排水通畅、设施完好、功能正常,无堵塞、无破损、无缺失,杜绝雨天积水、污水漫流。

4.自觉维护责任区内公交站牌、道路标识标牌等公共设施,保持站牌干净整洁、无污渍、无乱贴乱画、无破损,发现损坏及时上报镇政府相关站所

(三)包绿化养护

1.负责责任区域内绿化带、行道树、绿化植被的日常管护,定期修剪、养护、浇灌,保证绿植长势良好。

2.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杂物、枯枝落叶、杂草,严禁踩踏、损毁绿植,严禁占用、圈占绿化带堆放物料、停放车辆、搭建临时设施。

3.绿化植被出现枯死、缺损的,及时补植补种,保持绿化区域整洁美观、完整规范。

(四)确保秩序规范

1.严禁车辆占道停放、占道作业,所有车辆一律规范停放在厂区、院内或指定停车区域,杜绝占用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带停车。

2.沿街商铺、饭店、摊点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严禁户外私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

3.工矿、运输企业严禁在道路沿线随意装卸物料、停放作业车辆,杜绝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的行为。

(五)加强扬尘管控

1.煤矿、洗煤厂、储煤厂、焦化厂、钢厂、运输企业等重点涉尘企业,必须常态化规范使用洗车平台,所有出入厂区车辆必须全覆盖冲洗轮胎、车身,杜绝车辆带泥、带煤渣、带尘土上路。

2.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覆盖,严禁运输过程中物料抛洒、滴漏、扬尘污染,一旦发生抛洒,责任主体必须第一时间动员清理、恢复路面整洁。

3.厂区物料堆放必须全覆盖密闭,堆场周边定期洒水降尘出入口路面常态化保洁,杜绝扬尘污染。

4.加油站、加气站、加水摊点规范经营,及时清理路面水渍、油污,保持出入口路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

(六)保障常态化保洁

1.降雨天气:各责任主体第一时间清理责任区积水、淤泥、路面杂物,疏通雨水箅子和排水通道,防止积水积泥、路面污染,雨2小时内完成全域清扫保洁。

2.降雪天气:实随降随清、雪停路,及时清扫厂区、门前道路、连接路段、人行道等积雪积冰,规范堆放积雪,杜绝积雪垃圾混杂、积雪融化后泥沙残留,保障道路干净畅通、设施完好。

3.雨雪过后及时对路面、绿化带、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养护,恢复道路整洁和设施正常功能。

五、常态化管护工作机制

(一)日常巡查保洁机制

各责任主体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管护,实行每日两次清扫、每日常态巡查,做到垃圾随产随清、问题随查随改,全天候保持责任区域环境整洁、秩序规范。

(二)定期集中整治机制

每周开1次全方位环境卫生集中清扫整治,重点清理卫生死角、积存垃圾、绿化带杂物、路面淤泥污渍;每月开1次设施全面排查检修,确保硬化路面、人行道、雨水箅子、绿化设施、公交设施完好可用。

(三)隐患及时整改机制

对车辆带泥上路、物料抛洒、设施破损、垃圾堆积、占道经营、绿化损毁等问题,发现即整改、立行立改,杜绝问题拖延、反复反弹。

六、职责分工

)镇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综合执法、安监、市场、畜牧、国土站所各司其职,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执法队协同配合,负责全镇道路沿线环境整治督导检查、执法管控,重点整治扬尘污染、占道经营、设施损坏、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

)村委属地监管责任

各村委为辖区道路沿线经营主体环境整治监管责任单位,负责摸排辖区内所有包保主体,建立台账、逐户通知、常态巡查,督促各主体落实包保责任,及时上报各类环境问题。

(三)经营主体责任

各企业、经营户严格履行包保主体责任,配齐保洁人员、保洁设备,落实日常清扫、设施管护、秩序维护、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自觉接受镇村监督检查,主动整改问题。

七、督查考核与奖惩问责

(一)常态化督查

镇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雨后雪后重点核查等方式,对各主体包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考核奖惩

将道路沿线环境卫生包保工作纳入各站所、各村年度考核内容。对责任落实到位、环境整洁规范、工作成效突出的主体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问题频发、整改不到位、反复反弹的经营主体,全镇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问责处置

对拒不落实包保责任、环境问题长期反弹、整改敷衍应付、占道乱象突出、扬尘污染超标、物料抛洒屡禁不止的企业及经营户,镇政府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约谈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经营主体、各站所、各村要高度重视道路沿线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工作,切实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常态化推进环境管护工作。

二)坚持常态长效。杜绝临时突击、应付整改,建立日常清扫、定期整治、动态巡查、即时整改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三)严格对标落实。所有经营主体严格对照本方案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补齐环境卫生、设施管护、秩序管理短板,全面提升道路沿线整体环境风貌。

强化协同联动。镇村两级、各职能部门、各经营主体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形成齐抓共管、全域共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由金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金罗镇企业及商户门前环境卫生包保责任清单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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