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站所、企业:
现将《中阳县金罗镇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中阳县金罗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方案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按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通过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持续改善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固化完善长效治理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对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兼顾其他单位场所,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消防安全通道方面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严格整治,督促坚决整改到位,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未按有关规定划设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操作场地等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2.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净空高度和转弯半径不符合规定;
3.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
4.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5.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6.公共疏散门未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违规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或折叠门;
7.未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8.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堆放杂物、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9.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三、工作措施
(一)单位自查自改。各村委、站所、企业全面发动社会单位(场所)对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改,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严格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认真履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修订一次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灭火和应急疏散大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基本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鼓励广大群众、单位员工主动举报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
(二)组织集中排查。各村委、站所、企业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工作。各村委及相关部门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公安派出所、乡镇综合执法队、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力量开展消防安全通道知识宣传、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政府研究解决,并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
(三)严格执法整治。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的,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态度坚决,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严格按期销案。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普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和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督促指导各单位集中开展消防大演练,通过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灭火疏散演练等活动,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制作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动员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积极协调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参与明查暗访,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讲清违法情节、讲清违法成本、汲取违法教训。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县政府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广泛发动居民群众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8日至2025年12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坚持政府主导,定期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村委、站所、企业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各村委和有关站所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建立信息函告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要全面排查整改隐患,更要做实做细指导服务工作,做到“力度与温度”相统一。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全面排查、严格整改的同时,各村委、站所、企业要强化动态监管,对已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建立健全消防“生命通道”全链条、全过程管控长效机制,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
附件: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自查排查表
2.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3.全县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
中阳县金罗镇人民政府
附件1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自查排查表
实施检查/自查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场所/住宅小区名称 | 业主/物业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 |||
地 址 | ||||
面积(m2) | 单位场所 类别 | □人员密集场所 □其他公共场所 □居住场所 □厂房仓储场所 □其他单位场所 | ||
检查内容 | 是否存在隐患问题 | 是否当场整改(如否,注明整改时限) | ||
1.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 □是 □否 | □是 □否 整改时限 | ||
2.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 □是 □否 | □是 □否 整改时限 | ||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 □是 □否 | □是 □否 整改时限 | ||
4.单位和住宅小区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 □是 □否 | □是 □否 整改时限 | ||
5.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 □是 □否 | □是 □否 整改时限 | ||
6.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 | □是 □否 | □是 □否 整改时限 | ||
7.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 □是 □否 | □是 □否 整改时限 | ||
8.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是 □否 | □是 □否 整改时限 | ||
9.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 □是 □否 | □是 □否 整改时限 |
检查(自查)人员: 单位场所/住宅小区随同检查人员:
附件2
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单位场所/住宅小区名称 | 单位场所类别 | 地址 | 负责人 | 隐患问题 | 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整改情况 | 拆除防盗窗(网)、铁栅栏,拆改广告牌情况 |
1 | XX | □人员密集场所 □其他公共场所 □居住场所 □厂房仓储场所 □其他单位场所 | XX市XX区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XXX 电话:XX |
| XX乡政府 XXX 电话:XX |
| □防盗窗(网)、铁栅栏已拆除X处,面积X㎡ □广告牌已拆除X处,面积X㎡,已改造X处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1、此表由县级部门、乡镇(街道)梳理汇总后,定期填报县消安办,县消安办梳理汇总后报市消安办;
2、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填写相关部门、XX乡镇(街道)、XX公安派出所;
3、整改情况逐条填写是否整改完毕,注意整改时限和跟踪销号。
附件3
全县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排查社会单位(场所)总数(个) | 人员密集场所(个) | 居民住宅(个) | 其他场所(个) | 组织培训(人) | 警示约谈(人/次) | 发放宣传资料(份) | 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家) | 媒体曝光(次) | 群众举报 | ||||||||||||||||||||||||||||||||||||||||||||||||||||||||
接受群众举报数量(起) | 核查属实(起) | 奖励(元) | |||||||||||||||||||||||||||||||||||||||||||||||||||||||||||||||
发现隐患问题总数(个) | 整改隐患问题总数(个) | 未按有关规定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 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净空高度和转弯半径不符合规定;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 | 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 公共疏散门未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违规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或折叠门 | 未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堆放杂物、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 标线标志施划小区(个) | 设置禁停标志、路面警示标志(处) | 设置警示标牌(个) | 清理占道摊位(个) | 拆除违章建构筑物(平方米) | 清理占道车辆(辆) | ||||||||||||||||||||||||||||||||||||||||||||||||||
隐患数 | 整改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
消防救援机构 | 公安派出所 | 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 | |||||||||||||||||||||||||||||||||||||||||||||||||||||||||||||||
检查单位数 | 督促隐患数 | 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 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份) | 罚款(元) | 临时查封(家) | 开展熟悉演练(家) | 当场督改“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处) | 排查单位数 | 督改隐患数 | 下发处罚决定书(份) | 罚款(元) | 排查单位数 | 督改隐患数 | 下发处罚决定书(份) | 罚款(元) | 警告(人次) | |||||||||||||||||||||||||||||||||||||||||||||||||
备注:1.本表由各县(市、区)消安办、各有关部门填报,并报市消安办汇总。
该表格数据为累计数据,请各填报单位按工作进度持续增加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