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27年吕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试点项目储备指南》工作要求,择优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纳入市级项目储备库,现就我县项目储备自主申报、县级初审推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扶持政策概况
1. 财政扶持标准:单个试点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申报主体自筹资金不得低于20万元。
2. 资金使用范围:可用于生产设施升级改造、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产地初加工、烘干晾晒设施建设、标准化生产配套设备购置、品牌建设、市场渠道拓展、联农带农服务配套等全产业链提升环节。
3. 扶持限制:同一主体不得叠加享受其他中央、省级同类或高度相关财政扶持资金。
二、申报准入条件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六项硬性条件:
(一)主体资质条件
1. 农民专业合作社须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家庭农场须完成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系统登记赋码。
2. 依法注册且连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满2年及以上。
3. 2025年至今,未领取过吕梁市级同类财政扶持资金。
(二)经营规模条件
经营规模与自身生产能力、资源禀赋相匹配;涉及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的,必须签订规范制式流转/入股合同,完整标注地块代码,资料齐全可查。
(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
1. 合作社配备专职会计或委托正规第三方机构代理记账,会计账簿完整、财务报表规范,按年度按时公示财务年报。
2. 家庭农场须使用农业农村部推荐“随手记”记账软件,生产收支、物资库存台账记录清晰、凭证完整。
(四)内部治理制度健全
1. 合作社章程完善,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履职到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成员大会,严格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
2. 家庭农场已完成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使用。
(五)联农带农成效突出
可通过土地流转、吸纳务工就业、农产品订单收购、托管服务、农资统一配送、技术指导、保底收购、按股分红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切实带动周边农户降本增效、增收致富。
社会信用状况良好
遵纪守法,服从农业农村部门日常监管;近2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土地矛盾纠纷、非法集资、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不良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报时间安排
项目储备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8:00,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报资料,我中心将按期完成初审、实地核查,8月30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吕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申报提交材料清单
1. 《2027年吕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试点项目储备申报表》(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U盘报送);
2.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名录入库证明(合作社)、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截图;
4. 经营满2年以上经营佐证材料、土地流转/入股合同及地块代码明细表;
5. 财务资料:代理记账协议、财务账簿、年度财务公示材料(合作社);随手记完整收支台账(家庭农场);
6. 内部治理佐证:合作社成员大会会议记录、章程、三会履职材料;家庭农场一码通使用截图;
7. 联农带农佐证:务工协议、土地流转协议、分红凭证、帮扶农户花名册、技术服务记录等;
8. 信用承诺书、无违规违纪、无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9. 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自筹资金筹措方案、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方案)。
五、初审推荐流程
1.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准备全套纸质+电子版资料,报送至中阳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股。
2. 资料初审:县农业农村中心组织专人开展材料书面审查,核查资质、台账、合同等资料真实性、完整性。
3. 实地核查:对初审合格主体开展现场勘验,实地核验经营场地、设施现状、经营规模、联农带农落地情况。
4. 县级评审推荐:按照市级要求,择优筛选不少于3家同类型合格主体,形成推荐文件,统一上报市级储备库。市级入库后,将从备案3家主体中,通过竞争性遴选确定1家为最终项目实施主体。
六、纪律要求
申报主体对提交全部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全权负责,一经查实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项目储备及申报资格,纳入农业项目失信主体黑名单,今后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县级经办人员将严格履行审核核查职责,严守工作纪律,依规开展审查。
七、咨询与报送地址
咨询电话:0358-5300949
报送地址:中阳县人民政府院内2号楼2层203室中阳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经济股
中阳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