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发〔2023〕21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阳县城乡养老公共服务
“千万养怡助老”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城乡养老公共服务“千万养怡助老”项目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城乡养老公共服务
“千万养怡助老”项目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阳县2022年度国家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中办发〔2023〕12号)文件精神,持续改善城乡养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和养老公共服务水平,切实落实《中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农村养老保障专班工作方案》(中巩固衔接组发〔2023〕3号)文件中提出的城乡养老公共服务“覆盖高标准、服务高质量、监管智慧化”的目标,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城乡养老公共服务“千万养怡助老”项目。项目旨在覆盖千沟万壑,为全县千家万户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无生活自理能力的鳏寡孤残等人口提供高质量的养老公共服务,实现“养怡之福,可得永年”,现就本项目资金筹集与补贴标准、任务分解、保障措施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阳县城乡养老公共服务“千万养怡助老”项目。
二、资金筹集与补贴标准
坚持公益定位原则,按照“五个一点”(政府投一点、集体补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出一点、子女交一点)的思路,多方筹集资金。
1.政府投一点:严格落实县级补贴政策,包括运营补贴、取暖补贴、就餐补贴三类。具体标准:
(1)运营补贴:宁乡镇14个社区、升辉移民安置点、友盛移民安置点和金罗镇张子山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补贴5.5万元/年,其余行政村和移民安置点养老服务机构补贴1万元/年。原则上按季度发放运营补贴。
(2)取暖补贴:冬季取暖每年补贴5个月(枝柯、暖泉镇车鸣峪片区按6个月),补贴标准7元/月/㎡(补贴面积不超过300㎡)。
(3)就餐补贴:就餐补贴对象主要为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享受午餐4元、晚餐3元的助餐补贴。(其中脱贫户、监测户对象午餐补贴5元,自费少交1元)。
县内户籍人口中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和困境儿童、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就餐的,按70周岁以上老年人标准享受同等补贴。
60周岁—70周岁中丧偶老年人、赡养人阶段性外出等特殊情况,经本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村两委审核同意并公示无异议,报乡镇审核确认后,由乡镇汇总报县民政局备案纳入补贴范围,享受70周岁以上老年人同等补贴标准。
免费向10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营养合理的老年套餐,补贴标准为每日10元。
已入住集中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入住期间不享受此助餐补贴。
除上述人员外,在养老服务机构就餐的其他人员,由运营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对象及管理办法,不享受财政补贴。
补贴资金根据大数据汇总就餐人次餐次结果于次月初打入运营方账户。补贴资金按月发放。
城区范围内,自愿按本文件饭菜质量、收费标准提供老年人用餐服务的民营养老机构或餐饮企业,经机构申请,县民政局批准并实地验收合格、安装智慧化管理设施后,日均服务7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10人以上、满意度达90%以上的,可纳入就餐补贴范围。
2.集体补一点:行政村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或其他村集体收入可解决养老护理员岗位工资,每村2-3人,视工作量大小给付,不超1800元/人/月。
行政村集体收入据实补贴养老服务设施水电费。
3.个人出一点、子女交一点:为引导子女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推动全社会形成孝老爱亲风尚,不提倡、不支持免费助餐。在日间照料中心或幸福小院就餐的,村集体根据经济状况、老年人年龄结构等实际制定收费标准(社区午餐不高于4元、晚餐不高于2元,农村午餐不高于2元、晚餐不高于1元)。老年人或其子女可将自种农产品按市价折抵应交费用,助农增收减支。
4.社会捐一点:各行政村(社区)可动员乡贤能人捐赠助老,县慈善总会孝心基金根据资金状况对运营仍有困难的村居适当予以捐助,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质量。
三、任务分解
(一)覆盖高标准
1.行政村全覆盖:以下33个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涉及建设任务的,限三个月内完成;涉及整改的,限一个月内完成。此项工作由乡镇负责。
宁乡镇:庞家会日间照料中心完成整改;
金罗镇:白草、沟底、岔上、姚家岭4个村完成建设,朱家店日间照料中心、水峪日间照料中心、罗家峁幸福小院、苏村幸福小院、北坡日间照料中心、益家村日间照料中心、道棠幸福小院7个村完成整改。
枝柯镇:三角庄幸福小院、张家沟日间照料中心、上桥日间照料中心、师庄日间照料中心4个村完成整改。
武家庄镇:刘家庄日间照料中心、枣坪幸福小院、张家庄幸福小院3个村完成整改。
下枣林乡:米家塌日间照料中心、石朋头(移民安置点)日间照料中心、罗家焉幸福小院、上罗侯幸福小院4个完成整改。
暖泉镇:弓阳1个村完成建设,河底(曹家峪)幸福小院、关上日间照料中心、车鸣峪幸福小院、沙塘幸福小院、岳家山幸福小院、宣化庄幸福小院、高崖头幸福小院、暖泉村幸福小院、上垣日间照料中心9个村完成整改。
2.适度扩面自然村:行政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不到的自然村,村内常住70周岁以上老年人人数达10人以上,推行“好邻居助老小院”的模式解决老年人养老(特别是用餐、洗衣)问题。此项工作由乡村两级负责,可选择热心公益、干净卫生的农户家作为“好邻居助老小院”的阵地,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用餐等照料服务,每户带动老年人原则上不超5人。也可以由乡村两级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租赁村内闲置房屋(基础条件较好,不得为危房)作为“好邻居助老小院”阵地。房屋租赁和简单常用餐厨设备由村集体经济负责解决,县财政每个点补贴建设资金5000元。县财政对提供用餐服务的“好邻居助老小院”给予每人每日15元补贴。此项工作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提供用餐服务的,报县民政局配备相关刷卡刷脸设备,以便落实补贴。
3.设施配备提高标准:养老服务设施设备特别是厨具的配置要注重质量、品牌,根据用电功率科学配置电气线路,确保消防安全。
可提供洗衣服务的村居由乡镇统计报回县民政局,在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中统一通过招投标方式配备全自动洗衣机。
4.统一外观标识:由各乡镇报县民政局各行政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情况,县民政局负责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公示内容等。
5.组织验收:行政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启动用餐服务,须经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评估验收,对符合标准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并纳入政策补贴范围。
(二)服务高质量
2023年各行政村居养老服务设施全部提供洗衣、休闲娱乐、日间休息等服务;已建成的81个行政村(社区、移民安置点)养老服务设施提供用餐服务的达到53个;2024年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居养老服务设施提供用餐、洗衣、娱乐服务全覆盖。
1.运营主体。行政村(社区、移民安置点)养老服务设施以村(社区、移民安置点)居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运营主体,必须明确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社区)内热心公益的人员作为负责人,报乡镇备案。自然村助老小院承办人,需经村民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经行政村审核后,报各乡镇备案。
2.人员配备。对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按照是否提供就餐服务分别配备2-3名公益性岗位养老护理员。要求从长期在村居住、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关爱老年人、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人员中按规定程序选聘,优先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成员,聘任上岗前应经过“吕梁山护工”培训。
养老护理员负责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为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巡防关爱、安全监护等服务;负责对本村70岁以上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特困供养人员及特殊老人的日常巡访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帮助老人进行家庭院落整理及衣物清洗等;负责在日间照料中心活动的本村老年人的用餐食材采购、帮厨等事宜。
3.食品安全。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明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主体资格;健全从业人员、食品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合理布置餐饮功能区,实现操作区与就餐区分离,实现食品原材料和半成品规范贮存;确保环境卫生,配备符合条件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等。
4.饭菜质量要求。午餐标准要达到肉、蛋、奶、蔬菜适量,一荤一素一汤,确保营养均衡,吃好吃饱。晚餐要符合本地人餐饮习惯。一周内调剂食谱。通过智慧化管理系统实时监管饭菜质量,严防偷工减料、套取补贴资金现象发生。
5.近期必须启动运营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宁乡镇:郝家岭幸福小院、冯家岭幸福小院、13个社区(除庞家会社区)
金罗镇:尧峪幸福小院、金罗日间照料中心、高家沟日间照料中心、东合村日间照料中心、西合村日间照料中心、郭家山日间照料中心、张子山社区(移民安置点)日间照料中心
枝柯镇:枝柯村日间照料中心、马家峪幸福小院、南大井幸福小院、谷罗沟日间照料中心
武家庄镇:上庄村日间照料中心、塔上日间照料中心、刘家圪垛日间照料中心、武家庄日间照料中心、福禄峪日间照料中心、郝家圪塔日间照料中心、石口头幸福小院
暖泉镇:凤尾村幸福小院、河底村日间照料中心(移民安置点)、刘家坪日间照料中心、乾村日间照料中心、桥上日间照料中心、青楼幸福小院、港村日间照料中心、兰家庄幸福小院、庙沟幸福小院、王家庄幸福小院、雷家庄日间照料中心、韩家庄幸福小院
下枣林乡:上寺头日间照料中心、枣园小区(朱家庄移民安置点)日间照料中心、神疙瘩幸福小院、下枣林日间照料中心、付家塔日间照料中心、贺家堰幸福小院、岔沟日间照料中心、阳坡日间照料中心
在上述39个村、14个社区启动运营的基础上,其他村居在具备运营条件后立即报县民政局验收启动,从启动之日起纳入补贴范围。
(三)监管智慧化
1.在城乡养老服务能力综合提升项目智慧化部分实施前启动运营的村(社区),由县民政局统一采购刷脸刷卡设备,配备到各村,为推进“互联网+养老”打好基础,为发放就餐补贴提供数据支撑。
2.信息平台各类数据齐全。由各乡镇提供60岁以上人口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健康状况);提供养老服务设施位置坐标(GPS定位)、各功能室图片;提供公益岗人员信息、电话、薪酬;提供负责人信息、电话(上述信息,10日内报回县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县委、县政府将在年底对各乡镇进行“千万养怡助老”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排名,作为年度巩固衔接考核评估结果,同时送县委组织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管理使用的依据。
1.对考核排名前2名的乡镇,将给予通报表扬,授予优秀奖牌。对后2名的乡镇,将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屡次不改的提交组织处理。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县民政局及时反馈相关乡镇,进展缓慢的给予黄牌警告并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如发现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由相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3.各乡镇结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履职较差的或存在突出问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解读:1、文字解读:《中阳县城乡养老公共服务“千万养怡助老”项目实施办法》
2、图解:《中阳县城乡养老公共服务“千万养怡助老”项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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