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中阳县医疗保障局下设办公室、财务和基金监管股、医药行政管理股、城乡居民医保股、城镇职工医保股、医疗保险征缴股、大病医疗救助股等七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主要经办全县医疗保险审核报销工作、医疗项目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以及符合本县实际的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和审核报销工作。
(3)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考核评价体系,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特殊人群(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费用统筹和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受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投诉和查询,承担医疗保障方面的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资产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1年初固定资产总量28.70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0.0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8.62万元。
4.人员情况
本单位职工2人,其中在职人员2人。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抓好医保扩面征缴;
2.提升日常监管水平;
3.持续打击欺诈骗保;
4.加强分级诊疗;
5.规范合理出入院。
三、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
(二)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70.05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519.0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70.05万元,比2020年减少489.04万元。
2.政府性基金0万元,比2020年减少30万元。
3.专户拨款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70.05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519.04万元。
1.基本支出12.48万元,比上年减少1.11万元。
——人员工资安排11.21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0.89万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7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是经费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57.57万元,比上年减少517.93万元。
——经费拨款安排57.57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487.93万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不列入预算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专户收入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30万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不列入预算中。
四、2021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
(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组数及人数0组/人,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购置数0辆,保有量0辆,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3.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2021年会议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会议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3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5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8万元。
六、政府性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购买服务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绩效管理及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中阳县医疗保障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7.57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涉及绩效管理的其他运转类项目5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非集中办公单位经费项目2万元,目标是保障单位运行正常,满足日常工作需求。
(2)医保档案馆场地租用费项目3万元,目标是确保妥善保管医保档案,便于日常业务查询。
(3)医保档案馆地下室租赁及物业费项目2.47万元,目标是妥善保管医保档案,为查询档案提供了方便。
(4)办公业务经费项目5万元,目标是保障机关运行正常,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运行。
(5)基本医疗保险专项工作经费项目19.5万元,目标是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促使医保工作更加完善。
(6)2021年度县级城乡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25.6万元,目标是提高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程度。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附件:1、2021年中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