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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服务中心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04-29 11:03 来源:园林服务中心 放大 正常 缩小

 2021年中阳县园林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基本职能    

  中阳县园林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建城区范围内园林绿地的管理养护、补植补栽;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公园绿地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中阳县园林服务中心于1997年经县编办批准正式成立,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于2008年12月经市人事局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数为14人。本单位设立一室三股(办公室、计财人事股、建设股、管理股)四个股室。本单位于2020年8月由原来的中阳县园林处更名为中阳县园林服务中心。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编制数为14人,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参公人员7人,事业人员6人,复退正式人员2人,此2人不占编制);退休人员4人(单位退休,退休工资等已移入社保)。    

    (四)车辆情况    

    本单位有业务用洒水车3辆。    

    (五)资产情况    

  本单位有固定资产1222604.90元(原值5266338.5元),其中:房屋构筑物965000.75元(原值4411431.50元);通用设备202188.85元(原值785138元);图书档案11249.00元(原值11249.00元);家具用具44166.30元(原值58520.00元)。    

    本单位有货币资金19000.00元。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新建一个公园 

  就是继续加快建设卧龙岗公园。卧龙岗小游园项目已于2020年完成了设计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2021年组织实施,工程预计完成绿化栽植乔木44株,绿篱319㎡,灌木76株,月季111株,铺种成品草坪1910㎡。工程投资551000元。通过城郊公园的建设、完善、提高,丰富我县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品位。 

  (二)完成一个目标任务 

  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下达的绿化面积任务。孝柳铁路中阳站作为我县重要的对外运输单位,占地面积达6万余㎡,绿化用地约2.5万㎡,且地处中阳县中心地段,能否建成园林式火车站直接影响到我县省级园林县城的创建。2021年由孝柳地方铁路有限公司自主实施,继续对县孝柳铁路火车站站区周边绿化改造提升,建成园林绿化单位。 

  (三)提升景观大道 

  结合我县持续开展的“五城联创”工作,全面完善县城区凤城大街、中钢大道等15条主次干道雨污分流、街面改造、道路提升后工程绿化带的补植补造。继续加快实施新旧城区主要街道绿化提升、摆设景点、悬挂花箱、花栏、花架。继续对现有绿化带树池及绿化带进行美化提升,栏杆安装。 

  (四)亮化美化绿化工程 

  大力提升新、老城区绿化。围绕“公园绿地完善提升”新要求,针对城区绿化存在的综合功能偏弱、景观质量不高等问题,见缝插绿,合理规划建设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地,提升城市绿地生态环保、美化景观、休闲游憩、文化传承、减灾避险等综合功能。铺开城区小景观、小游园绿化工程。围绕“增花添彩、增绿提质、增文添情”,对低效绿地进行美化提升。围绕街道绿化美化,对部分缺株较多或严重生长不良的行道树实施补植或更新,让大多数市民出门就可享受休闲绿地。 

  (五)坚持建管并重,实现绿地精细化管养。 

  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理念,“种养并重、管养共抓”,做到绿化建成一片、管理一片、养护一片,实现绿化养护管理全覆盖、上水平。进一步规范养护程序,充实养护内容,提高养护标准,提高园林机械化率,在园林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开展绿地除尘作业,将绿化洒水除尘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形成常态化管理。利用洒水车、高压打药机、喷雾器等对道路、游园绿化带除尘,保持植物叶面整洁,土壤湿润,抑制扬尘。 

  三、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   

  (二)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322.59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112.012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322.59万元,比2020年减少112.0129万元。   

  2、政府性基金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   

  3、专户拨款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22.59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112.0129万元。  

  1、基本支出169.79万元,比上年减少18.6828万元。  

  ----人员工资安排156.65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20.1114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调资和增加了未休年假。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14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1.4286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非集中办公区费用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 283.4956万元,比上年减少76.9958万元。   

  ——经费拨款安排152.8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130.6956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经常性项目支出减少32.0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绿化管养费用;重点项目支出减少98.688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帮扶人员扶贫下乡补助、二郎坪公园周边配套绿化决算资金、二郎坪大街绿化工程款、太高小游园提升改造绿化工程项目等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专户收入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四、2021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  

  (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①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②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3、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2021年会议费预算数为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会议费预算数为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合计为6.27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采购资金为6.2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2.1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4.1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资金为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有固定资产1222604.90元(原值5266338.5元),其中:房屋构筑物965000.75元(原值4411431.50元);通用设备202188.85元(原值785138元);图书档案11249.00元(原值11249.00元);家具用具44166.30元(原值58520.00元)。      

    本单位有业务用酒水车3辆。   

  八、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中阳县园林服务中心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5个,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4个,特定目标类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8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中阳县园林服务中心2021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 

  1、其他运转类项目 

     (1)非集中办公单位经费2万元。依据中财发(2020)118号文件,主要用于办公区电子屏的购置及安装,其他维修等零星支出。 

  (2)二郎坪公园运行管理维护费3.6万元。此项目为本单位本职工作,属长年实施项目。主要对二郎坪公园进行管理,涉及人员管护人员工资及办公管理费用,包括维修等。 

  (3)绿化管养费用118.6万元。此项目为本单位本职工作,属长年实施项目。主要对建成区范围内绿化区域进行管护,涉及公园、广场、道路、游园、县政府集中办公区内绿化部分,涉及人员费用、维护费、设备购置费、材料费等几部分。 

  (4)业务用车费3.6万元。按事务管理局核定车辆数量3辆,费用36000元/辆,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和燃料费两部分。 

  2、特定目标类项目 

  建党一百周年花坛摆放项目款25万元。为此项目旨在提高城市品位,提升绿化标准,营造良好的生态生存环境。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为提升城市形象、美化城市环境,初步选在宾馆大门口、县委集中国办公区两处地块进行花坛摆放。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十、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无。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地市用)(园林中心)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园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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