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阳县卫生监督所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部门机构主要工作职责:1、依法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进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资料和现场审查,并进行相关年度复审; 2、负责受理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辖区内突发事件的核实、处理和上报;3、负责辖区内相关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负责对管理相对人的卫生指导与服务,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等;4、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任务。
我单位属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编制13人,在职16人,其中5人为复退军人安置。设有办公室、稽查科、公共卫生监督科、协管科、综合卫生监督科、财务科、协管科7个科室。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决算内容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80.70万元、支出总计180.7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6万 元、下降1.42%,支出总计减少2.6万元,下降1.42%。 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压减。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0.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0.70万元,占比100%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7.87万元,占比92.9%;项目支出12.83万元,占比7.1%。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0.7万元、支出总计 180.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 2.6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压减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压减,财政拨款收支减少2.6万元,下降14.8%。其中,基本支出 167.87万元,占比92.9%;项目支出12.83万元,占比7.1%。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 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万元,占3.65%; 卫生健康支出161.73万元,占比89.5%;住房保障支出12.37万元,占6.85%;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62.43万元,支出决算1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6.6万元,为年中调整预算,用于2020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23万元,增长 22.86%,主要原因是目标责任制的发放标准变化,金额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50.05万元,支出决算16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缴纳和单位日常运行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4.92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压减。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2.38万元,支出决算1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09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缴纳基数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9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1.94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万元;公用经费12.7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59万元和资本性支出1.14万元。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万元,支 出决算1.46万元,完成预算的81.11%,较2020年减少0.33万元,下降18.44%,主要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减少。
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万元,支出决算1.46万元,完成预算的81.1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是用于因公出行、车辆燃料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4.8%;政府 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6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85.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没有对2021年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 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 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 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 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支出。
附件1
卫生监督所.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