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2
二、机构设置情况...............................4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5
四、“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说明....................5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6
六、其他事项..................................6
名词解释................................6
附件 ...................................8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政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解决退役军人相关事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从中阳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设办公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综合股。本单位共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4人。无退休人员。
三、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决算内容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30.88万元,与2020年1105.78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4.9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有关上战斗纪念碑修缮资金,本年度没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0.88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0.88万元,比上年减少74.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比上年增加0元。
(二)支出决算
2021年度支出总计1030.88万元,比2020年1068.66万元总计减少37.78万元,下降3.54%。
2021年基本支出98.27万元,占比9.53%;其中人员经费88.58万元,公用经费9.69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932.61万元,占比90.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万元,2020年为4.76万元,比上年减少2.04万元,原因为2021年烈士陵园管理费用减少、见习生工资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10.24万元,2020年为63.69万元,比上年减少53.45万元,2021年无关上战斗纪念碑修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9.65万元,2020年为861.62万元,比上年增加58.03万元,原因为2021年新兵入伍优待金增加、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新增适应性培训及“八一”慰问经费、烈属专项慰问金、送喜报慰问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9.69万元,其中:办公费0.82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工会经费0.58万元,福利费1.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机关一般公务用车。
四、“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1.42万元,2020年为1.8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经费减少。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2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重点性支出项目年初预算数366.27万元,全年预算数357.01万元,全年执行数356.33万元。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批复用于专项支出,其中春节慰问费、自主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县级配套资金执行率均为100%,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解决“三难”经费执行率为99%,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养老和医疗保险项目执行率为92%,项目资金按照标准应支尽支。2021年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9.33,对应指标为“达成年度指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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