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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10-10 17:39 来源: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2021年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负责商标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全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县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

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承担中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食品(不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酒类和食盐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县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县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县新型标

准体系建设。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县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2.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推动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3.负责全县组织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监督检查,依职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依职责组织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强化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14.负责全县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15.负责全县流通领域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查处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6.指导、协调、管理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1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我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股(消费者权益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质量计量管理股、标准化、认证认可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安全产品抽检监测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股、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价格监督管理股。

设置5个基层站所,分别为宁乡所、城镇所、暖泉所、枝柯所、金罗所,保障我县市场质量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2. 本单位共有人员117人,其中在职116人(行政62人,事业53人,长期聘用人员1人),离休1人。

二、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决算内容为本级决算。

三、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21年收入总计1559.3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3.69万元,同比提高4.26%。

其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9.31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5.62万元),比上年增加63.69万元,同比提高4.26%。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

2021年支出总计1570.9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64.29万元,同比提高4.27%。

其中:2021年基本支出1393.01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1391.55万元),比上年增加1.46万元,同比增加0.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82.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98万元,资本性支出3.59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177.98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115.15万元),比上年增加62.83万元,同比增加54.56%。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26万元,资本性支出2.57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41.35万元,其中:办公费3.11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36万元,邮电费0.57万元,取暖费15.49万元,差旅费1.53万元,维修费4万元,专用材料费2.03万元,劳务费2.97万元,工会经费7.66万元,福利费26.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59万元。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项目预算数51.3492万元,执行数51.3492万元。绩效目标是激发、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预算绩效情况:按照预算严格执行,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存量资金)驻村工作队2021年9-12月工作经费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1.44万元。绩效目标是充分发挥县直单位驻村帮扶作用,切实为下乡人员提供有力保障。预算绩效情况:按照预算严格执行,关心脱贫户的生产、生活状况,提升了脱贫户的满意度。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万元,占采购总额的41.84%;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4万元,占采购总额的58.16%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其他用车1辆。

本单位共有资产1372.6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28.26元,通用设备572.68万元,专用设备87.75万元,图书、档案1.5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9.88万元,无形资产2.52万元。

八、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20.6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20.16万元),比上年增加0.44万元,同比增长2.18%,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

其中:(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本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0。

2)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6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万元),比上年增加0.44万元,同比增长2.18%。本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12辆。

其中: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万元),比上年增加0.44万元,同比增长2.18%。

3)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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