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审计局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镇(乡)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及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乡)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财政投资和以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承担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县(镇、乡)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11.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12.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县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阳县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7月,是县政府综合性经济监督执法部门。2019年机构改革以后,设有6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审理大数据审计股、财政税费审计股、经济责任生态环境审计股、农业社保审计股、企业金融投资审计股。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以后,组建1个直属全额事业单位,为中阳县审计专业服务中心。本单位共有人员25人,其中在职19人(公务员11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6人。公务用车1辆。
二、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决算内容为本级决算。
三、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21年收入255.28万元(2020年收入258.34万元),比上年减少3.06万元,同比减少1.1%。
其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28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34万元),比上年减少减少3.06万元,同比减少1.1%。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决算
2021年支出256.84万元(2020年支出258.27万元),比上年减少1.43万元,同比下降0.5%。
其中:2021年基本支出231.27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207.62万元),比上年增加23.65万元,同比增长11%。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08.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25.57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50.65万元),比上年减少25.08万元,同比下降49%。主要包含业务费4.51万元,司勤人员工资2.16万元,审计外勤、外聘费用7.6万元,一级预算单位电子数据转换1.94万元,(存量)包村工作组2021年9月-12月工作经费1万元,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审计机关困难补助6万元,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0.8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56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20.76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99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福利费4.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4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业务费4.51万元;
2、司勤人员工资2.16万元;
3、审计外勤、外聘费用7.6万元;
4、一级预算单位电子数据转换1.94万元;
5、(存量)包村工作组2021年9月-12月工作经费1万元;
6、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审计机关困难补助6万元;
7、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0.8万元;
8、财政应返还额度1.56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6.1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5.28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0.8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1.1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1.8万元),比上年减少0.66万元,同比下降36%,减少原因是2021年12月车辆维修费用少。
其中:(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原因是无。本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0。
(2)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0.66万元,同比下降36%,减少原因是2021年12月车辆维修费用少。本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0辆。
其中: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原因是0;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比上年减少0.66万元,同比下降36%,减少原因是2021年12月车辆维修费用少。
(3)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原因是0。本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