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阳县人武部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2、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组织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
4、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5、协同教育部门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协同宣传部门做好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6、负责征兵、招收飞行学员工作;
7、负责拟制本区域内的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战时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工作;
8、办理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协同有关部门实施本区域人民防空工作,加强防空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抚工作;
11、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省、市关于人武部机关和民兵训练基地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设置,设有办公、训练、战备、生活等各种库室50余个,为集人武机关办公、民兵综合训练、国防动员指挥于一体的综合指挥和训练基地。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决算内容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1年收入决算163.02万元、支出决算163.0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2.77万元、下降7.2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163.02万元(2020年收入175.78万元),比上年减少12.77万元,同比下降7.26%。 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其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02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78万元),比上年减少12.77万元,同比下降7.26%。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163.02万元(2020年支出175.78万元),比上年减少12.77万元,同比下降7.26%。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其中:2021年基本支出75.27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75.35万元),比上年减少0.83万元,同比下降0.11%。包含工资福利支出57.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5万元,退休费1.16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88.75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100.43元),比上年减少11.68元,同比下降11.63%。主要包含办公经费2万元,兵役征集费20万元,电费3.75万元,警卫人员工资24万元,民兵训练费23万元,水费3万元,包村工作组工作经费1万元,2021年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其中:(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其中: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本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6.95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取暖费14万元,工会经费0.4万元,福利费1.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0元,其中:货物采购0元,工程采购0元,服务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无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包村工作组工作经费,预算1万元,执行1万元。绩效目标:巩固脱贫成果;预算绩效情况:单位下乡工作人员和全体职工进行开展脱贫工作给予交通和生活补助,助力乡村振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