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政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1. 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8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为维护城市美化和美化城市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道路容貌管理、广场容貌管理交通工具密闭运输与外观清洁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阳县市政处于1997年经县编办批准正式成立,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上述职责,本单位设立一室六股(办公室、公园管理股、路灯所、公厕管理股、下乡办、基建队、财务股)七个股室。本单位共有50人,在职正式人员39人,退休人员11人。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决算内容为本级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21年收入1101.18万元(2020年收入1124.48万元),比上年减少24.30万元,同比下降2.16%,下降原因为:减少了市政工程。
其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1.18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8.46万元),比上年增加31.77万元,同比增加3.03%。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7.02万元),比上年减少77.02万元,同比下降100%。减少原因为:减少了市政工程。
(二)支出决算
2021年支出1101.18万元(2020年支出1127.02万元),比上年减少2.58万元,同比下降2.29%。减少原因为:市政工程减少。
其中:2021年基本支出509.95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372.19万元),比上年增加137.76万元,同比增长37.01%。包含工资福利支出472.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2万元,资本性支出0.99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591.23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754.83万元),比上年减少163.59万元,同比下降21.6%。主要包含:2020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15.6万元,非集中办公单位经费2.98万元,城区电费120.91万元,非集中办公单位经费2万元,二郎坪公园运行管理维护费1万元,路灯维修费用45万元,市政维护费29.92元,部分公厕改造费用39.96万元,路灯维护费5.2万元,公厕维护费3.9万元,更换下水槽、井费用1.61万元,业务用车费用1.62万元,消化暂付340省道道路路灯修复二期122.61万元,环卫工人工资120万元,业务用车费用1.92万元,绿化管养费用34.02万元,(存量资金)包村工作组经费0.98万元,(存量)春节、元宵节“两节”城内亮化项目费用4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26.90万元,其中:办公费2.57万元,印刷费0.66万元,水费0元,邮电费0.45万元,取暖费2.01万元,劳务费0元,差旅费0元,维修(护)费4.24万元,工会经费3.35万元,福利费11.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99万元。
2020年政府采购93.56万元,其中:货物采购92.73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0.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0%。
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其他用车11辆(酒水车、路灯车、移动公厕等)。
市政维护费,预算资金30万元,执行29.92万元。绩效目标:改善市政条件,服务人民群众;预算绩效情况:完成市政维护工程,人民群众满意率达100%。
路灯维修费用,预算资金45万元,执行45万元。绩效目标:改善城区夜间条件,服务人民群众;预算绩效情况:完成路灯维修工程,人民群众满意率达100%。
部分公厕改造费用,预算资金40万元,执行39.96万元,绩效目标:改善城区公厕环境;预算绩效情况:按计划完成部分工程,人民群众满意率达100%。
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预算资金15.6万元,执行15.6万元,绩效目标:对职工责任考核嘉奖,提高职工作积极性;预算绩效情况:提高职工作积极性。
(存量)包村工作组经费,预算资金1万元,执行0.98万元。保证包村小组及包村人员工作的正常开展;预算绩效情况:圆满完成2021年扶贫工作。
(存量)春节、元宵节“两节”城内亮化项目费用,预算资金42万元,执行42万元,绩效目标:丰富人民文化生活;预算绩效情况:完成“春节、元宵”两节亮化工作,人民群众满意率达100%。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其中:(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本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0。
(2)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本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2辆。
其中: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3)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本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
无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