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民政工作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社会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城乡特困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5.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及村务公开工作。
6.主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工作及社区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
7.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工作;办理涉港、澳婚姻登记。
8.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村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及其他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9.负责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及边界管理
10.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承担老年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
12.主管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工作。
13.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县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14.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15.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我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1、综合股 ;2、社会救助股 ;3、基政组织股 ;4、社会事务股 。
本单位共有人员31人,其中在职18人(行政6人,事业12人),退休13人。
二、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决算内容为本级决算。
三、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13273244.82元(2019年收入14207408.36元),比上年减少934163.54元,同比减少6.5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其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56244.82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45828.36元),比上年减少689583.54元,同比减少5.3%。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97000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161580元),比上年减少564580元,同比减少48.60%。 2020年新增其他收入320000元(红十字会转入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
2020年支出12680585.14元(2019年支出14640803.36元),比上年减少1960218.22元,同比下降13.3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其中:2020年基本支出1959918.82元(2019年基本支出2379904.85元),比上年减少419986.03元,同比下降17.65%。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732166.1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616.7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136元。
2020年项目支出10720666.32元(2019年项目支出12260898.51元),比上年减少1540232.19元,同比下降12.56%。主要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4841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0026.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63024元,资本性支出149206元,对企业的补助380000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2020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064352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65616.71元,其中:办公费8999.25元,印刷费10667.75元,邮电费4848元,租赁费2260元,专用材料费4700元,劳务费10692元,工会经费13547元,福利费47416元,其他交通费用59875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1.71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0元,其中:货物采购0元,工程采购0元,服务采购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下乡补助34000元,预算绩效情况:进一步激发驻村干部和帮扶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在驻村工作和帮扶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
2、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费用项目40000元,预算绩效情况:从根本上解决了老年人日间无人照料和精神生活不能满足等实际问题。
3、城市低保配套50000元,预算绩效情况:使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4、农村低保配套50000元,预算绩效情况:使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5、儿童福利项目90000元,预算绩效情况: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促进其健康成长,使其生活的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
6、城乡特困人员死亡丧葬费100000元,预算绩效情况:履行社会公益职能,保障一般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对促进社会和谐、树立政府形象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577440元,预算绩效情况:确保我县低保户中因残疾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生活补助,增强其生活信心。
8、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54720元,预算绩效情况:缓解了重度残疾人在长期照护方面的困难,改变了一人残,全家难的局面。
9、1-4级残疾人生活补贴3520650元,预算绩效情况:改善残疾人生活现状,减轻了残疾人的家庭负担,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10.公墓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及维修工程费用20000元,预算绩效情况:做好公墓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及护林防火工作,净化社会环境。
10、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报告审计费用5000元,因职能划转到行政审批中心故未形成支付。
11、扫黑除恶及“三零”创建工作经费30000元,预算绩效情况:提升公共安全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12、慈善总会费用项目80000元,预算绩效情况:救助社会上不幸的人和困难群体,改善民生,推动社会的公平、进步和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为我县慈善事业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其中:(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无增减变化。
(2)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无增减变化。
其中: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无增减变化;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化。
(3)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无增减变化。本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附件:民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