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中阳县委机构改革方案相关要求,我局将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监管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及县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县科教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责,县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县煤炭工业局的煤矿安全监督职责整合。将原有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移交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现有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拟订我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行措施,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4、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5、牵头建立全县统一、连通乡镇部门和企业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6、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7、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县武装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8、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9、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扑救等工作。
10、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1、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3、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
14、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及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9、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监督检查、指导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参与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20、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依法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转变职能。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要求,我局应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监管股,按照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实际设立内部机构(股室)10个,分别为非煤矿山股、危化和烟花爆竹股、八大行业股、行政审批股、煤矿灾害防治股、煤矿安全执法股、煤矿调度监控中心、火灾防治股、自然灾害救援股、减灾救灾股等内设机构,同时下设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三个事业单位。
(三)人员及公车情况
根据县编办《中阳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我局设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目前实际设置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长1名,主任科员1名,事业人员在职192名,退休3人。现有公车8辆。
二、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有3个股级下属单位,下属单位财务不独立,本决算内容为本级决算。
三、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22860689.85元(2019年收入19196945.01元),比上年增加3663744.84元,同比增长1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了。
其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40689.85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96945.01元),比上年增加3643744.84元,同比增长19%。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比上年增加0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决算
2020年支出23895784.85元(2019年支出15023350.01元),比上年增加8872434.84元,同比增长5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了。
其中:2020年基本支出18006089.85元(2019年基本支出12729553.01元),比上年增加5276536.84元,同比增长41%。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7445744.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508.3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7595元,资本性支出961937元。
2020年项目支出5889695元(2019年项目支出2293797元),比上年增加了3595898元,同比增长157%。主要包含各乡镇安全监督员岗位津贴600000元;司勤人员工资21600元;平安栏目制作费48000元;云数据租赁费119200元;网络租赁费29000元;七条线路租赁费49000元;帮扶干部扶贫下乡补助79750元;培训费50000元;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33150元;差旅费201500元;2019年责任制考核奖金584500元;扫黑除恶2900元;中阳县应急预案专家费用96000元;应急指挥信息网络租赁费200000元;2018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595元;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2050000元;2019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预算849500元;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预算872000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2020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09800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181945.30元,其中:办公费132968.80元,印刷费26768.50元,咨询费50000元,水费26322.40元,邮电费20500元,差旅费10130.20元,维修(护)费20743元,劳务费92000元,工会经费72786元,福利费4329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218.49元,电费12954.47元 取暖费47540元,租赁费3209元,培训费19120元,其他交通费47693.44元,办公设备购置费87037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895838.11元,其中:货物采购872000元,工程采购0元,服务采购23838.11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全部为执法用车。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专职驻村队生活补助项目,预算33600元,执行33150元,帮扶干部扶贫补助预算84600元,执行79750元。绩效目标:为驻村队员和帮扶干部提供适当的补贴,为他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保障,提高驻村队员和帮扶干部的积极性;预算绩效情况: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充分激发其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他们扎根基层、安心工作,为全县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2、扫黑除恶经费项目,预算20000元,执行2900元。绩效目标: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氛围;预算绩效情况:1、组织机构的设立;2、宣传经费的保障;3、举报人员奖励经费;4、办公场所配备经费 。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九、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79218.49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08041.64元),比上年减少28823.15元,同比减少27%,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了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了“三公经费”开支 。
其中:(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同比增长0%。 本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0。
(2)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218.49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041.64元),比上年减少28823.15元,同比减少27%,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了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了“三公经费”开支。 本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8辆。
其中: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同比增长0%;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218.49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41.64元),比上年减少28823.15元,同比减少27%,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了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了“三公经费”开支。
(3)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同比增长0%。 本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2021年9月6日
附件: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