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暖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暖泉镇人民政府有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22人。2020年底实有行政20人、事业13人。暖泉镇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暖泉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有: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计生站、人社站、文化站、农技站、林业站等站所。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抓好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
(二)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157.053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404.505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1001.466万元,比2019年减少22.874万元。
2.政府性基金1155.587万元,比2019年增加889.587万元。
3.专户拨款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
(三)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157.053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404.5051万元。
1、基本支出438.0034 万元,比上年增加2.3241万元。
——人员工资安排366.3017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2.245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资。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50 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 0 万元,原因是无增减;
2、项目支出预算1719.0496万元,比上年增加402.181万元。
——经费拨款安排563.4626万元,比 2019 年部门预算减少687.928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经常性项目支出减少835.20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两老人员生活补贴、三基建设、两委主干基础工资和任职工资由组织部统一发放。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中央资金剩余额度90万元;重点项目支出增加205.01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庙沟村一村一品项目、水毁水利工程项目、园林村绿化项目、河道垃圾清理及畜禽粪便集中处理工程已全部完工。本年度新增上垣村水源地打井工程、宣化庄红白理事会、桥上村防洪石档墙及红白理事会工程、雷家庄村红白理事理事会工程、韩家庄水源工程。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安排0万元,比 2019 年部门预算增加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
——专户收入安排0万元,比 2019 年部门预算增加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
——政府性基金安排1155.587万元,比 2019 年部门预算增加 889.587万元,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乾河隧道工程项目、易地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费用。
四、2020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
(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0 万元;其中:
1.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 0 万元,组数及人数 0 组/人,比上年度增加(减少) 0 万元,增加原因无增减;
2.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 0 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 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0 万元,其中:
①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 0 万元,购置数 辆,保有量 0 辆,比上年度增加 0 万元,增加原因无增减;
②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 0 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 0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 万元,增加原因无增减;
3.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 0 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次,比上年度增加 0 万元,增加原因无增减。
(二)2020年会议费预算数为预算数为 4 万元,2019年会议费预算数为预算数为 4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0 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5万元。用于货物采购24.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合计797.474248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0万元;
其中:办公费本年度预算19.35万元,上年度办公费为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5万元,减少原因为开源节流,减少办公用品的消耗;
印刷费本年度预算为5.15万元,上年度为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5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扶贫资料打印费的增加。
电费本年度预算14万元,上年度为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万元,增加原因煤改电的改革,电费增加。
邮电费本年度预算0万元,上年度为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为网上报送送,绿色办公。
差旅费本年度预算1.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0.2万元,增加原因为外出培训工作增加。
会议费本年度预算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培训费为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其他交通补贴2.3万元,上年度为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4.7万元,减少原因为扶贫工作相对上年来说有所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 年共编制重点项目支出预算239.726万元,比 2019 年部门预算批复数减少18.4619 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扫黑除恶及“三零”创建工作经费1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该经费用于宣传费用;举报奖励费用,以及其它工作经费。通过经费保护,确保扫黑除恶治乱,打伞断血。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确保乡村和谐有序平衡充实。掀起扫黑除恶强大声势,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群众满意度高。
2、畜禽粪便集中处理站运行经费50万元,比上年增0元:禽畜粪便处理站主要服务暖泉河流域内所有养殖户的禽畜粪便的集中收集处理,避免给暖泉河流域河道内直排,造成水质污染,并且可将我县车鸣峪乡、交口县、石楼县的废弃菌棒及部分禽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可日处理五十吨尿液、二十吨粪便,年可生产五万吨有机肥。该项目建成后,暖泉镇畜禽养殖企业(户)从2018年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和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8%和100%,基本消除畜禽养殖粪便对农村造成的环境污染,使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真正达到农业绿色发展。投产运营后,当年可使全镇畜禽养殖粪便全部回收利用,不再外排,真正达到环境治理目标要求。
3、上垣村水源地打井工程项目9.064万元,今年新增项目,新打深井一孔,对蓄水池进行加固,铺设管道并进行防锈处理。彻底解决上垣村人畜饮水水源不足和冬季断水情况。
4、宣化庄红白理事会工程项目67.722万元,今年新增项目,在此之前宣化庄村没有红白理事会,村民只能在自家举行红白事,此项目极大地方便了群众。项目主要是回填土方,修建涵洞一座,修建主体1100平米,室内装饰,院内硬化,修筑围墙。极大推进乡村文明,移风易俗,实现全村精神文明同步脱贫,惠及宣化庄村1050余人。
5、桥上村防洪石档墙及红白理事会工程尾欠款项目39万元,今年新增项目,在此之前桥上庄村没有红白理事会,村民只能在自家举行红白事,此项目极大地方便了群众。项目修建石档墙675平米,修建红白理事会143平米。大力推进乡村文明,移风易俗,实现全村精神文明同步脱贫,可覆盖桥上村1530余人。
6、暖泉镇庙沟村彩票公益金项目6.85万元,今年新增项目。建设中药材种植大棚10亩,增加村民收入,改善600余村民生活质量。
7、韩家庄水源工程项目27.09万元,今年新增项目,为解决韩家庄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修建浆砌石档土墙1座,支柱6根,集水槽1个,铺管路1300米,检查井1个。正常运行,做好维护与管理。解决韩家庄村的1385人的饮水安全
8、雷家庄村红白理事会建设项目30万元,今年新增项目,在此之前雷家庄村没有红白理事会,村民只能在自家举行红白事,此项目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建设143平米的红白理事会场所,配套水暖电、厨房,购置桌椅、灶具等用品。红白理事会活动场所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极大推进乡村文明,移风易俗,实现全村精神文明同步脱贫,可覆盖全村360余户1200余人。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十、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