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吕梁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政发〔202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吕梁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24—2025年,完成国家、省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部署任务;2027年底前,基本形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全面夯实线下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一窗通办、最多跑一次”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建立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重点事项(见附件)牵头单位需派驻人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负责相应“一件事”的协调办理、数据共享、系统整合等工作,对于县级承办的事项,牵头单位可短暂进驻,运行正常后即可退出。2024—2025年,每年分别完成不少于22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规自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残联、吕梁经开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2.推进综窗和专窗改革。调整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区布局,全面推进“综合窗口”改革。2024年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需完成综窗和专窗设置,市级按照“1+6+3”设置服务窗口,即1个综窗服务区(审批综窗+公共服务综窗),6个分领域专窗服务区(医保、人社、公积金、不动产、公安、税务),3个特色服务专窗(跨市通办、全市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县级根据当地实际设置服务窗口,原则上至少包含1个综窗服务区(审批综窗+公共服务综窗),3个特色服务专窗(跨市通办、全市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市审批局负责制定综窗、专窗服务标准规范,指导县级综窗、专窗提供规范服务。2024年完成不少于30个全市通办事项和不少于30个跨市通办事项在市县两级服务专窗上线运行,2025年完成不少于30个全市通办事项和不少于20个跨市通办事项在市县两级服务专窗上线运行。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3.持续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须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制定“帮办代办”服务制度,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定期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各开发区须提供“全代办”服务,制定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编制企业服务手册。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吕梁经开区)
(二)大力推进数据应用赋能,推动线上政务服务“只登一张网、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
4.系统重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将“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纳入市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和办理。“一件事”牵头单位要统筹协调“一件事”涉及单位,牵头梳理“一件事”事项要素、办理流程、涉及系统,合理规划办理流程,保障牵头的“一件事”资料、数据顺畅流转、高效办成。探索开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智能受理模块和智能审查模块,提高受理审查效率。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吕梁经开区、市人社局、市规自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拓展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应用领域。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在资料提交环节的复用,优化市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受理环节的配置,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证照和材料,受理时均可免予提交。推进“一业一证”“多业一证”改革,在发放实体证照的同时发放电子证照,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同步,2024年完成5个“多业一证”、2025年完成3个“多业一证”上线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吕梁经开区,市直相关单位)
6.探索建立涵盖政务数据的“吕梁码”。梳理政务服务数据,为企业和个人建立涵盖政务信息的“吕梁码”,将“吕梁码”嵌入微信、支付宝等平台,逐步推进“扫码亮证”服务,即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预约取号、窗口受理、7×24小时自助机受理等环节亮码即可提供资料、确认身份,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便捷度。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吕梁经开区,市直相关单位)
(三)深入开展效能提升攻坚行动,推进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7.拓展应用“吕梁政企通”。市县两级持续推广应用“吕梁政企通”,推动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应兑尽兑、直达快享、免申即享。2024年,全市累计上架可兑现事项不少于300项,累计兑现金额不低于3亿元。探索开发数据产品,拓展平台数据在信贷、投资、招商等领域的应用。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吕梁经开区、市直相关单位)
8.推动服务事项向群众身边延伸。各县(市、区)要加快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所建设,探索建立商圈政务服务驿站,进驻群众办事频率高、获得感强的事项;加快推进“7×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工程,由市级相关部门提供系统接口,县级负责购置相应设备、部署相应事项,力争2024年底前覆盖所有街道和70%左右的乡镇,力争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探索开发政务地图,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等应用上发布,方便群众搜索查找附近的政务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吕梁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9.提升“一条热线管便民”效能。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知识库,在市12345政务热线设立热线帮办和视频帮办专席,建立首问负责、快速响应、协同联动的帮办机制,建立“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对群众诉求快速响应。加快热线智能化建设,为优化智能问答、智能导办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吕梁经开区、市直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行政审批局要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做好系统对接、数据共享、证照应用、标准制定等工作;各“一件事”牵头单位要加强市县联动和业务指导,和责任单位配合逐项制定“一件事”工作方案并抓好实施,确保“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后业务无缝衔接、高效运转。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鼓励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集成创新,形成具备当地特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新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
(三)加强督导考核。加强“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督导考核,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改革部署,进行动态评价、年度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
解读链接:【图解】市审批局关于《吕梁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吕梁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政务信息管理科 848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