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资金筹措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一泓清水入黄河”部署要求,建立权责清晰、切实可行、实施有效的保障机制,确保全市“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我省《关于印发“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资金筹集方案》(晋政办发〔2023〕48号)、《吕梁市“ 一泓清水入黄河”行动方案》(吕生态环保委办发〔2023〕79号)确定的目标和年度建设任务,切实解决投资需求较大而现有预算覆盖不足、市县项目集中且支出压力较重、绩效监管滞后等突出问题,按照“政府投入为主体、多元融资为依托、绩效奖惩为激励”的整体思路,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拓宽项目筹资渠道,明确资金来源路径,强化绩效监管问责,支持“一泓清水入黄河”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筹资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和引导功能,带动多元主体参与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在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对经济性差、生态效益突出、受益非排他性的公益项目,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对具有较强公益性兼有一定收益的准经营性项目,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专项债券适当补充、市场融资配套支持;对具有一定公共服务功能、具备消费者购买条件、可获得较高收益的经营性项目,建设投入以市场为主。
(二)坚持明确事权,分级负责。严格落实省、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相关要求,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财政资金投入体系,压实各级支出责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对县级的支持力度,在项目谋划、资金筹措、实施推进、绩效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
(三)坚持创新机制,拓宽渠道。用好专项债券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最大限度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运用多类型融资模式,示范带动多渠道市场参与,探索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项目一体化实施,逐步完善政府有力主导、社会有序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资金筹措机制。
三、筹措机制
市县两级政府要多渠道、全方位统筹财政各类资源,市场化、系统化发挥金融工具作用,产业性、让利性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充分释放有限财力的乘数作用,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早到位、早使用、早见效。
(一)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有序推进项目立项,抓紧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更多中央、省资金支持,并在中央、省有关资金的分配使用中,优先保障“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资金需求。
(二)加大市级投入力度。将“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纳入市级重点支持项目,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林水、住建等相关领域资金分配使用中,除保障国家及省市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之外,重点支持“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建设。
(三)强化县级支出责任。县级财政要依法合规、合理适度筹措资金,切实履行县级事权类项目的支出义务和保障责任,在确保“三保”支出的前提下,统筹现有预算,盘活存量资金,调整支出结构,支持“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建设。
(四)加强债券资金保障。对符合债券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市财政在专项债券分配上给予倾斜,对已储备入库并具备发行条件的项目,列入优先安排发行范围,确保资金及早到位,项目尽快实施。
(五)吸引金融资本进入。鼓励采用债贷组合模式,拓宽专项债项目融资渠道,发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市县运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尝试挖掘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产业开发项目之间的密切关联,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解决长期性、基础性、区域性资金不足问题。
(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服务平台,招商宣介项目情况,引导、扶持服务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自主投资、公益参与项目建设。
四、资金保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8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3〕31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事权,划分支出责任。
我市“一泓清水入黄河”资金按照“中央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方式筹集,其中:省、市、县共同事权的项目,除中央、省补助资金外,市级按地方应配套资金的15%配套;市级事权的项目,除中央、省补助资金外,由市级筹集解决;市县共同事权的项目,农业、水利、林草领域项目,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整体投资额的15%承担支出责任;县级事权的项目,由县级政府筹集保障,市级根据财力情况,给予一定比例奖补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按县级筹措方案中的方式筹集。
具体项目根据省“一泓清水入黄河”工作专班批复为准;有关资金管理办法中已明确各级财政负担比例的,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五、资金监管
坚持“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基本要求,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管理的及时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质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密切协调联动。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工作专班的作用,做好协调对接、资源调配、指导督促项目管理工作;要加强横向联动与纵向对接,形成上下配合、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合作局面,高效高质推进各项任务,确保财政资金用好、用到位,用出效益。“一泓清水入黄河”工作专班有关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债券项目辅导、金融对接服务、EOD政策培训等工作,加强政策信息共享和金融工具支持,提高市县项目谋划储备、融资工具设计水平和资金筹措能力,保障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二)推进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市县政府要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抓紧推进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设计、事前绩效评估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开工率,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到位后即可形成有效支出,并持续做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及时获得各级资金支持,避免出现“资金等项目”的情况。
(三)严格项目审核,规范资金使用。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确保工程项目通过技术审查,在履行完立项审批、用地环评、初步设计等审核程序的条件下,规范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严把项目资金拨付审核关,严禁财政资金用于“挖湖造景”、“移石造景”、“过度亮化”等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半拉子”工程。
(四)依法合规举债,防控债务风险。市县政府要依法合规举债,举债规模不能超过上级政府核定的限额;要注重优化债务结构,做好长短期限匹配,平滑年度间偿债压力;要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合理规范参与工程项目建设,严禁以任何方式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守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底线。
(五)强化预算约束,提升资金效益。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使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要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不定期调度督导,对细化程度不高、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统筹调剂资金用于成熟度更高、推进度更快的项目。
解读链接:【图解】市财政局关于《吕梁市“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财政局 资环科 8222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