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全省公园城市建设的意见
晋政办发〔202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全省科学有序开展公园城市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公园城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公园城市建设为引领,建设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地域文化特色鲜明、安全开放全民共享的美丽城乡,着力打造公园城市建设“山西篇章”。
2025年启动全省公园城市建设,重点建成一批试点城市、试点区、试点县、公园式社区试点、公园式街区试点。2030年在总结试点的经验基础上,着重打造一批符合山西实际的公园城市样板城市、样板区、样板县、公园式样板社区、公园式样板街区。到2035年,依托省内各类资源禀赋,全地域、全方位、全过程开展公园城市评价对标工作,构建人、城、园互动平衡、蓝绿灰协同融合的美丽家园,探索出具有山西特色、符合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新型城镇化绿色发展道路。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大美生态安全格局
1.优化绿色生态网络体系。基于现状摸底评估,立足全省城乡区域发展布局和自然生态本底、城市环境现状,科学优化布局城市绿地等生态空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筑牢生态基底,将“园在城中”向“城在园中、城园融合”转换,推动城市内部绿地水系与外围山林河湖田草等生态空间有机衔接,构建连通城市内外、安全优美、便捷可达、完整高效的生态网络体系。
2.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廊道及山体、水体、废弃地等受损生态空间系统修复,采用自然与人工相结合的措施,实施山体造林工程、河道岸线自然生态化整治以及工矿废弃地、废弃河道、塌陷区、尾矿场等棕地综合治理修复,结合产业调整、百姓需求,优先建设城市遗址公园、郊野公园等,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公园,恢复并提升生态系统防风固沙、保持水土、降温降污、降噪增湿等支持服务功能,加强休闲游憩、运动健身、身心疗愈、研学旅游等惠民服务功能。
3.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动态监测,基于摸底评估,编制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保护利用行动措施,重点开展乡土适生植物调查评估,摸清城市园林绿化物种多样性现状,结合公园体系构建,加强近自然群落和各类生境营建,加强物种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利用城市及周边的山林河湖田路构建生态廊道,加强自然栖息地生态连接,保障生物迁徙通道与繁衍空间。
(二)打造宜居人居环境
1.完善城市公园体系。遵循“因地制宜、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全龄友好,就近进入、可赏可感”的原则,做好城市公园体系规划,丰富公园类别和层级,优化城市各类公园绿地空间布局,提高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提升公园分布均好度、人均公园保障度,满足群众就近入园以及可参与、可体验、可感知等多维需求。一是补短板、强建设,重点加强群众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儿童公园、体育公园、文化公园、康养花园、社区农园等建设。二是目标导向与需求导向相结合,有序推进公园更新改造规划建设,促进公园提质增效,提升园艺品质,完善服务功能。三是协同联动、拓展群众身边美好共享绿色空间,全面推动住宅区边、街角路口、停车场、立交桥下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等场所小微绿地、口袋公园建设,合理配置坐凳座椅、风雨凉亭、健身器材、公厕等服务设施和交流活动场地。四是贯彻全龄友好理念,重点关注一老一小和残障人士,加强无障碍环境、适老适小开放空间建设,新建与改造后的城市公园、公共建筑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
2.完善绿道绿廊体系。充分挖掘当地自然与历史人文资源禀赋,统筹全域绿道、登山步道、林荫路网等线性空间,依托生态资源与山水格局,结合城市更新提质、“15分钟社区生活圈”、绿色开放空间建设及乡村振兴等,从区域、市域、社区等多个层级出发,按照“区域留、城郊串、老城连、新区建”的绿道思路,形成定位明确、特色鲜明、连接城乡、高效服务覆盖的多层级、多功能绿道绿廊网络体系,将城市公园绿地等绿色空间与周边区域内历史文化资源、风景旅游点、古村落古民居等有机融合,促进生态、生活、生产“三生融合”共荣。重点完善社区级绿道网络,在绿道节点科学布局健身器材、特色驿站、自行车租赁及停放点等设施,加强绿道智慧化建设,切实提高绿道人性化服务功能。
3.推进城市多维绿化。一是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充分利用功能更新等产生的空闲地块,本着“职住兼顾、就近进入”的原则,优先建设口袋公园。二是推进街区一体化绿化美化建设,对主次干道交叉口、老旧街区、水系沿线等空间实施公园化改造提升,在绿化美化的同时植入新功能新业态,打造新场景,激发街区活力。三是全面开展绿荫行动,着力构建以主次干道为“骨架”、支路为“毛细血管”的林荫街巷、林荫片区、林荫路网。四是大力推进立体绿化。探索政府鼓励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对屋顶及地下建(构)筑物顶板、墙面、桥梁、廊架、护坡、隧道口、崖壁以及大型市政公用设施等实施立体绿化美化,竖向拓展绿色空间,重点抓好新建公共建筑屋顶、墙体绿化以及市政立交、边坡、廊架等绿化美化。五是加强社区内共享绿地建设,强化与社区周边公园绿地、绿道、林荫路等有机联通融合,打造公园化居住环境,建设公园式社区。
4.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充电桩、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电力通信、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更新改造,抓好城市地下管网等“里子”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推进“厂网一体”排水管理模式,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推广再生水在灌溉园林绿化植物和市容环卫应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源头减量,强化餐厨垃圾市场化专业收集处理,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工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污泥等分类收集和资源开发利用。
(三)探索绿色生产发展模式
1.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蓝绿灰协同,持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城市生物多样性和绿地系统的稳定性,全面提升碳汇能力。强化湿地资源分级分类保护与合理利用,持续增强湿地固碳能力。科学有序开展草地绿化,不断提升土壤固碳能力。完善重点生态区、生态脆弱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森林生态系统、城市绿地系统以及湿地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与产品应用示范,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
2.促进公园生态价值转化。在保障公园绿地为民服务公益性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可感知、可参与、可消费多元化公园场景营造力度,通过多部门协同推进“公园+文旅+健身+文化+商业+康养+疗愈+研学”等模式,打造“活力公园”试点,推出更多的“城市会客厅”、“城市阳台”、网红打卡点、特色“夜经济”等特色主题文化活动。以满足老百姓休闲游憩、健身运动、情操陶冶、心理疗愈等多维需求为基本出发点,把开放空间和乡村农业资源作为发展新经济、培育新消费、植入新服务的场景媒介,通过场景营造促进公园等生态产品生态价值转化。推动“园艺进生活”新模式,建设绿色驿站,发展家庭园艺产业,实现公园城市经济价值。
(四)彰显山西公园城市特色
1.传承中国古代营城理念。充分保护和延续历史文脉,汲取中国传统生态智慧,特别注重传承本土独特营城法式,规划设计前深度研究老城古村传统格局脉络,结合目前城市规模及人口实际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将自然地势与城市公共空间有机融合,加大城市风貌特色保护,加大对老城天际线、山脊线管控,构建城镇景观轴线和视线通廊,确保老城区第五立面协调有序,实现山、水、人、文、城有机融合,塑造“山水形胜、古今交融、诗意人居”特色公园城市形态,展现三晋山水特色。
2.构建特色“晋道”体系。充分运用省域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以纵横交织的“晋道”为载体保护彰显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文化特色,串联自然文化、历史文化、商贸文化、红色文化等省级绿道,讲好山西故事、弘扬三晋文化,重点保护并标识价值较高的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梳理历史类、乡村类、研学类等特色生态与文化旅游线路,将“晋道”体系打造成为展现、活化利用和广泛传扬山西省厚重历史文化的重要窗口。
3.打造公园城市文化品牌。大力倡导文化建园,系统、全面梳理和评估本土文化资源,充分保护古驿道、传统村落、红色纪念地、不可移动文物等各类历史文化遗存,全面普查提炼本地地标性的古树、古桥、古井及传统路面铺装等特色历史要素,充分挖掘利用乡土植物、市树市花、民俗风情等特色生态文化要素,将城市社会文化特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结合,在保护传承造园思想与技艺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园林营造,突出公园城市地域文化特色,彰显独具山西文化魅力的公园城市文化品牌形象。各地要出台管理办法,保护传承当地园林特色传统技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与文保、教育等部门协同管理,其中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求的,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保护。加强园林绿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园林工匠人才库,积极组织园林绿化职业技能赛事,促进园林技术的传承和发展,弘扬园林工匠精神。
4.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摸清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现状,并开展健康状况、保护复壮难度、合理利用价值等综合评估,实施“一树一档、一树一策”的精细化管理,加大技术研究和资金保障。在科学保护的基础上强化城市古树名木“活文物”的活化利用,挖掘古树名木文化价值,鼓励建设古树公园,开展“古树传说、古树故事”征集,探索开展古树保护研学及文化旅游等。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应达到100%。
5.大力弘扬优秀园林文化。充分发挥公园绿地等共享空间文化保护传承、宣传教育、活化利用等平台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各类花事活动、文化节、文化沙龙、园艺讲堂等园林文化艺术活动,传播优秀园林文化。加大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和成果的宣传力度,利用新闻、短视频、公众号、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及相关知识教育普及活动,开展公园自然教育、社区园林讲堂、认建认养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公园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1.筑牢城市安全保障体系。以规划为引领,强化规、建(含更新改造)、管多专业联动、多部门协同和全生命周期统筹,建立安全可靠应急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评估掌握城市可能存在的洪涝灾害、交通安全、防灾避险、卫生安全、生态安全等风险隐患,系统施策构建安全城市防控体系。坚持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复盘,形成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规划响应到适应性管理过程的闭合链条,充分发挥城市园林绿地卫生隔离、安全防护、应急避难功能和对自然灾害削弱作用,全方位提升城市韧性。因地制宜统筹蓝绿灰基础设施,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留白增绿。
2.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系统治理,严格保护和利用城市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结合城市建设和更新逐步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岸线,构建蓝绿交织城市生态网络。严格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系、湖泊、湿地等雨洪调蓄空间,有效利用自然洼地、坑塘沟渠、园林绿地等实现雨水调蓄功能,打造人水和谐、园水相依、水城共融的“水弹性城市”。在保障城市绿地休闲游憩、文化娱乐、健身康体、科普教育等主体功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绿地和海绵城市融合设计与建设,充分发挥绿地对雨水净化缓释和滞蓄消纳能力,全面提高海绵城市设施景观品质与综合功能。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评价机制,统筹兼顾海绵城市设施功能与园林景观效果。因地制宜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打造海绵型绿地样板项目。大力推动雨水资源化利用,鼓励技术创新和跨学科合作,优先使用周期长、维护成本低的雨水利用工艺,将净化后雨水作为公园绿地的重要补充水源,发挥雨水的经济效益。
3.创新智慧化管理与服务。结合智慧城市特别是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完善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加强市政设施的安全运行监控管理,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型城市。以“智慧园林”数智应用为抓手,打造大数据平台,不断提高园林绿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智慧化,提升效能与精准性。注重智慧公园和智慧绿道系统建设,打造智慧公园示范点,为群众创造人本化、个性化、科学化、智慧化的新场景、新生态体验。
(六)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1.全域协同共建共治。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构建“政府+社会+民众”多方利益共同体共商共建共管系统治理体系,推动跨领域、跨部门更加紧密、更多领域协同合作。引导单位、群众积极参与公园城市建设和公园建设管养,通过广泛宣传、示范引领、成果共享以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有效激发社区居民参与共同缔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形成“口袋公园”、花园庭院、立体绿化共建共养共管新模式。
2.构建开放共享绿地网络。打造“公园+”晋享生活,提高公园及周边活力值,打造无界公园,推动城园无界融合。各地应积极探索制定公园活力值评价等相关标准,探索娱乐、阅读、健身、露营、音乐、疗愈等消费新场景,增强公园综合服务功能。全面统筹城市各类公共绿地资源,扩大绿地开放共享比例,推进绿地共享。优化完善绿地轮换休养等有关制度机制,确保开放共享后绿地生态效果持续保持优良。通过绿地开放共享激发城市空间活力,促进城市公共空间高效利用,更好地满足群众沉浸式、互动亲绿体验。推动单位和小区绿地及健身运动、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开放共享,促进互动交流,提高设施资源利用效率,打造和谐共享的公园式单位和公园式小区。规划与建设时应统筹各类绿地布局,加强对附属绿地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监管力度,优先建设居民就近开展日常休闲、健身、游憩、娱乐、社交等户外活动所需集中绿地,鼓励利用建筑物立面、外墙、阳台等建设立体绿化,竖向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进园”。
(七)强化试点样板引领
1.开展公园城市试点和样板区建设。充分发挥试点和样板区带动引领作用,选择部分市、县(市、区)开展公园城市试点和样板区建设,探索运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进行。各试点和样板区结合实际与发展需求,逐步健全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政策标准体系,积极探索完善制度机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各设区城市要高质量科学编制公园城市规划,本着“因地制宜、补齐短板、满足需求、绿色低碳、适用好用”的原则,制定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落实保障措施与全过程管理,积极推进公园式单位和小区、社区、街区、园区等建设。
2.建立健全科学系统评价体系。科学规范指导试点、样板区建设和跟踪评估,在试点和样板区建设经验基础上,省住建厅牵头制定公园城市建设规划导则、评价标准体系和达标考核细则等标准和政策,通过等级评价等指导全省各地根据自然生态与人文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实力,合理设定公园城市建设阶段性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渐进实现公园城市美好愿景。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团机构、专家智库加强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以终为始开展公园城市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山西省公园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八)严格负面清单管理。
严禁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搞形式主义,片面盲目追求城市整齐划一;严禁以公园城市建设为幌子搞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严禁违法违规擅自破坏老城区历史文脉、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禁违规占用绿地、侵占绿线等行为;严禁不切实际建设城市雕塑、旱喷、硬质铺装、大规模使用高耗水草坪等行为;严禁利用“伪文化、丑艺术”等建设哗众取宠的景观小品和不符合地方风貌的假景观树、假古迹等;严禁盲目引种外来植物、跟风栽种网红树,贪大求洋、大树进城、片面追求景观化等急功近利行为;严禁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随意砍伐大树老树、大规模频繁更换行道树种、过度修剪导致“断头树”“畸形树”等行为;严禁违规占用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利用“园中园”设立私人会所等行为。
三、保障措施
各地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公园城市建设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坚持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相结合,建立高效的“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市场主体、专家支持、市民参与”公园城市建设推进机制。各市根据实际情况深化改革,研究制定差异化配套财政、金融、人才、科技等政策,重点组织财政、税收、国资、城投、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文化、旅游、体育、交通及园林绿化多部门协同配合,制定出台有效政策措施,理顺公园等市政基础设施产权所有、租金收取利用等方面存在的堵点问题。要探索多途径融资渠道,鼓励政策银行、金融机构发行定向基金和债券,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园城市建设工程。鼓励各地推行绿色采购。各地要加大行业人才的引进和本土技术人才的培训力度。省住建厅和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公园城市专业技术培训和现场交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